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人民视点 > 正文

黑龙江绥滨县公安局开展快递企业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2023-11-20 16:31:05   

为进一步增强快递行业从业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快递派送车辆交通事故的发生,近日,黑龙江省鹤岗市绥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深入辖区多家快递公司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活动中,民警利用快递员集中接货时间,通过摆放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的方式,与快递员面对面交流。针对快递配送行业驾驶员出行特点,结合快递员容易出现的交通违法行为,民警分析了交通陋习所带来的危害,告诫快递员要牢记“宁等三分、不抢一秒”的原则,引导快递员在思想上树立安全文明驾驶的理念,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杜绝交通违法行为,做到安全文明配送。

据介绍,此次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快递从业人员遵规守法的自觉性,为营造安全畅通、和谐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绥滨县公安局供稿)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浦永“红色文化研究基地”揭牌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