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人民视点 > 正文

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鹤立分局交警大队组织召开保密安全学习会议

2023-11-30 16:19:11   

为加强和规范队伍管理,进一步增强大队全体民辅警安全保密意识与保密观念,提升保密知识水平及综合安全防护能力,近日,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鹤立分局交警大队组织召开保密安全学习会议。

会上组织深入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及机关、单位微信工作群保密管理须知及防范注意事项,要求大队全体民辅警要从思想上对网络安全工作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担当,要深刻认识到保密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严格落实网络信息安全保障各项措施,严格落实计算机、数字证书、微信群安全管理各项工作要求,确保筑牢网络安全“铜墙铁壁”防线。

据介绍,通过此次活动,交警大队全体民辅警增强了做好保密工作的责任感,进一步提高了保密意识、安全防护能力。(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鹤立分局供稿)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佳木斯市桦南县公安局:多措并举织密禁毒安全“防护网”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