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人民视点 > 正文

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迎春分局迎春派出所:

安全宣传进家门 拧紧冬季取暖“安全阀”

2023-12-22 16:03:29   

为提高群众冬季取暖安全防范意识,切实做好冬季消防安全、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工作,近日,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迎春分局迎春派出所组织民警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走进群众家中开展了冬季取暖安全宣传工作。

工作中,民警通过发放宣传单、实地查看、现场讲解、微信群转发等方式,重点介绍了一氧化碳中毒的危害、原因、表现、预防措施及急救方法。民警结合典型事例,提醒群众在使用煤炉过程中一定要注意通风,切勿将可燃物质堆放在一旁,严防燃烧不充分造成一氧化碳中毒,提醒群众自行积极排查家里存在的安全隐患,防患于未然。此外,民警对居民家中的取暖设备进行了检查,着重检查烟囱是否堵塞倒烟、炭燃烧是否充分等问题,排查线路、家用电器等消防安全隐患,告知群众遇到突发情况要及时拨打派出所电话。

据介绍,下一步,迎春派出所将持续关注、排查辖区居民的取暖安全情况,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安全检查,全力保障辖区群众安全温暖过冬。(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迎春分局供稿)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清河分局扎实铺好辖区“滑雪平安路”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