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人民视点 > 正文

四川省崇州市人民法院秉持“暖心护航”司法理念——

构建“家和护心”心理修复机制

2023-12-25 19:30:19   

近日,崇州市人民法院联合四川省高校法治量化与信息工程重点实验室、四川省第二退役军人医院、崇州市教育局联合发布了四川省首份《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司法保护白皮书(2018-2023)》。

近年来,崇州市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家和护心”心理修复机制,创新构建从预防、评估、干预到修复的心理健康“全链条”保护体系,帮助未成年人心理矫正,促进家庭和谐。

强化保障,夯实心理疏导工作基础。崇州市人民法院创设心理咨询工作室,依托省心理咨询师协会、省第二退役军人医院等专业机构等N个平台,凝聚多方合力。采用“当事人申请+法院强制干预”心理疏导模式,优化“问、闻、测、关、联、引、矫”七字方针,细化操作流程及运行工作规则。

注重方法,保障心理疏导服务效果。崇州市人民法院将心理疏导贯穿于未成年人家事案件审判全流程,科学设置“当事人反映—调解员反馈—法官报告—综合评审”心理风险评估流程。依当事人申请,由心理咨询师定制计划、开展辅导并及时反馈结果用于裁判参考。

聚焦重点,推进心理疏导院校教育。崇州市人民法院畅通学校教师、法治副校长、心理医生心理信息层级反馈机制,法院邀请督促心理医生展开专业指导,“家校院社”四位一体提供个性化治疗,改善受干预者心理状态。2019年以来,该院开展心理帮扶30余次。(崇州市人民法院供稿)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抚州“书记部长进校园”引才活动走进华东政法大学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