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乐游 > 正文

5地入选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

2023-02-01 18:05:16    中国旅游报

1月29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关于公布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名单的公告》。根据《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文化和旅游部组织开展了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成果验收工作。经材料审核、实地暗访、专家评审和社会公示等程序,黔东南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客家文化(梅州)生态保护区、大理文化生态保护区、陕北文化生态保护区(陕西省榆林市)、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区(山西省晋中市)通过验收,被正式确定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

据了解,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是指以保护非遗为核心,对历史文化积淀丰厚、存续状态良好,具有重要价值和鲜明特色的文化形态进行整体性保护,并经文化和旅游部同意设立的特定区域。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应坚持保护优先、整体保护、见人见物见生活的理念,既保护非遗,也保护孕育发展非遗的人文环境和自然环境,实现“遗产丰富、氛围浓厚、特色鲜明、民众受益”的目标。

按照相关工作程序,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实施3年后,由省级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向文化和旅游部提出验收申请,文化和旅游部根据申请,组织开展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成果验收。验收合格的,正式公布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并授牌。截至目前,我国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已达12个。(见习记者 郭子腾)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 “五色吉安”分外娇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热门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