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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拓宽人民监督权力的渠道

2023-06-15 11:52:05    学习时报

加强权力监督,防止权力腐败,是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一项重要内容,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的一个重要原则。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一个鲜明特点,就是让人民监督权力、保障人民充分享有民主权利。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人民是无所不在的监督力量”,并明确要求“拓宽人民监督权力的渠道”。实践证明,在强化自上而下、左右制约监督的同时,还要加强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只有这样,才能构成完整的监督链条,也才能形成监督的强大合力,避免“上级监督太远,下级监督太险,同级监督太软”的现实痼疾。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和反腐败斗争的需要,党和国家权力监督体系逐步制度化、规范化、复合化,但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会监督的情况仍然存在,人民监督的参与度、透明度和刚性仍待提升,范围与渠道有待拓展,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机制,确保人民监督更加活跃、广泛,人民监督作用更为凸显。
  完善制度体系,实现监督合力。保障人民监督权力,离不开扎实的制度支撑,“人民监督权力”首先体现在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与规范之中。在我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根据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从我国人民监督的具体实践来看,实现人民监督权的主要方式有举报、信访、舆论监督、诉讼等途径。人民监督权的类型包括批评建议权、申诉控告权、检举权等。这是人民监督的根本制度保障。除此之外,人民监督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基层民主自治制度等为主要依托。在对这些制度进行不断完善的过程中,要将人民监督贯穿其中。一是进一步将人民群众的监督纳入权力运行的各环节,将人民监督的方式、内容、路径、保障等进一步法治化,使其制度化、规范化,保证其长期正常稳定运行,使人民监督权力有法律依据,操作有法律程序,运行有法律保障,救济有法律支持,既确保人民能够理直气壮地参与监督,又对违纪违法的监督客体进行严厉制裁,使监督主体真正感觉到自己的监督管用。二是在制度上解决监督者“打铁必须自身硬”的问题。监督是人民依法享有的一种权利,但绝非特权,每个人都应珍惜这条通道,依法行事,不应将监督手段当作人身攻击、诬告敲诈的工具。要通过在制度上确认监督的权利与责任,形成监督人人可为、监督人人有责的良性循环。
  拓展监督渠道,提高人民参与度。有渠道是可监督的基础。通过各种渠道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为群众监督创造良好条件,是强化人民行使好监督权的重要前提。一方面,巩固传统“阵地”,设立信访举报信箱、党风政风监督热线、群众来访接待室等,落实领导干部接待日、群众来信来访承诺制度。发挥好人大监督的作用,通过人大代表座谈会、基层群众座谈会、问卷调查、网络调研等“开门监督”的形式,使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人大监督。另一方面,大胆创新方法途径,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建设更加便捷、高效的网络举报平台,鼓励群众对不正之风、腐败现象、违法犯罪行为等进行曝光,形成立体式、全方位、多渠道的监督网络,确保监督无“死角”、无“盲区”、全覆盖,切实提高人民监督质效。
  坚持权责透明,推动用权公开。享有知情权是行使监督权的前提。一方面,享有知情权越充分,发挥监督批评作用才能越有力;另一方面,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公开本身也是有效的监督。这里的公开包括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通过增加公权力行使的透明度,把公权力机关依法履职行权的情况置于阳光之下,置于社会大众的视野之中,接受人民的审视和监督。一是科学界定信息公开的范围。依法扩大申请主体范围,明确不公开的具体范围,对免予公开的信息进行列举,提高条文的可操作性,准确划清“公开”与“保密”“隐私”的界限;对于干部选拔、重大决策、工作过程等党务政务信息,能公开的应最大限度公开,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鼓励群众监督,促进群众参与,欢迎群众批评。二是形成人民监督的常态化机制。公共政策的决策过程应当向社会和人民群众开放,特别是在国家重大立法、规划时问计于民,确保来自人民的声音能够传达进党和国家决策、执行、监督落实的各个环节。此外,对通过监督查实的典型问题,适合公开的案例,应利用多种媒介通报或曝光,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监督的效果。
  “关键少数”要自觉接受人民监督。抓住“关键少数”,才能管好“绝大多数”。在实际工作中,个别党员干部错误认为“接受监督没面子”“不用监督也能经受住考验”,想游离于组织之外、脱离监督。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不想接受监督的人,不能自觉接受监督的人,觉得接受党和人民监督很不舒服的人,就不具备当领导干部的起码素质。”对领导干部而言,一方面,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正确对待人民群众的监督,勇于纠正错误,切实改进工作,坚决消除各种人为障碍,严肃惩处打击报复行为。另一方面,要重视调查研究,带着感情、带着责任深入群众当中,倾听群众呼声,体察群众疾苦,虚心向群众请教。多去那些困难多、问题多的地方,沉下身子,同群众“身挨身坐、心贴心聊”,畅通下情上达的渠道,面对面地接受群众的有效监督,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程煜明

(责编:赵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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