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人民头条 > 正文

四川从十方面发力加强开发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2023-04-11 10:37:36    四川日报

●从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完善土地供应方式等10个方面,加强开发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各地每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中,工业用地面积原则上不低于出让总规模的30%

●2023年起开发区新增工业用地全面实现“标准地”供应,新增工业用地出让年期原则上控制在20年以内

近日,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开发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从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完善土地供应方式、实行差别化地价调节政策、开发利用地上地下空间等10个方面,加强开发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推动高质量发展。

发挥规划引领作用方面,《通知》明确,严格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对开发区土地利用的整体安排,各地每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中,工业用地面积原则上不低于出让总规模的30%。同时,严格控制在开发区和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产业园外安排新增工业用地。

完善土地供应方式方面,《通知》要求,2023年起开发区新增工业用地全面实现“标准地”供应,新增工业用地出让年期原则上控制在20年以内,县级以上重大工业项目,出让年限可按法定最高出让年限50年确定。对用地面积100亩以上的工业项目要对用地规模合理性进行论证;对用地需求面积500亩以上的工业项目和分期建设的项目,根据实际投资额和建设进度,实行分期供地,每期所供宗地开发建设周期不超过3年。

《通知》明确,四川将实行差别化地价调节政策,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的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开发利用地上地下空间,在符合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要求的前提下,多层厂房一般不低于3层,容积率应达到1.3以上,工业用地结建的地下空间建筑面积计入总建筑面积。

《通知》要求,要落实节约集约用地共同责任,切实加强工业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实施差别化激励约束措施,对“亩均论英雄”园区评价排名连续3年位于同类型开发区前10%的,给予开发区所在县(市、区)一定指标奖励;对“亩均论英雄”园区评价排名后1/3的,不支持该开发区升级、扩区、调位等申请;开发区核准范围内批而未建土地总量排名前20位,且批而未建比例超过40%的,暂停受理涉及该开发区的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若晔)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北京今年拟供应租赁住房用地93项
下一篇:山东启动优化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