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人民头条 > 正文

北京:鼓励医疗机构开展非急救转运服务

2023-06-05 11:13:51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 孙乐琪)北京市鼓励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积极开展非急救医疗转运服务;鼓励各类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支持和参与非急救医疗转运服务。《北京市非急救医疗转运服务管理办法(试行)》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于6月25日前向市卫健委反馈意见。

办法规定,非急救医疗转运服务机构可自行向社会公布服务呼叫电话号码,建立非急救医疗转运服务调度平台;应综合考虑城乡特点、服务需求、服务半径等因素,合理布局非急救医疗转运服务网点;应当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非急救医疗转运服务车辆外观统一标识,喷涂“非急救医疗转运服务”字样和“单位名称”“呼叫电话”;不得喷涂“120”“急救”等字样和标识;应当纳入非急救医疗转运服务调度平台,不得同时重复加入120急救网络。

非急救医疗转运服务调度平台应当根据呼叫业务量,设置相应数量的专线电话;执行任务的非急救医疗转运服务车辆至少配备2名服务人员,服务人员应当经过专业部门组织的急救技能培训,并考核合格。

非急救医疗转运服务过程中提供的医疗服务,按现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政策执行;非医疗服务不作为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收费标准自主确定,同时向社会公示。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天津市四家法院将建营商环境“绿色通道”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