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财经参考 > 正文

又迎小高峰!一晚近20家A股公司出手

2024-03-11 10:40:04    证券时报网

开年以来,上市公司“回购潮”持续,用真金白银给自家公司“投票”。

3月10日晚间,近20家上市公司发布回购预案或股东提议回购公告,另有10余家公司披露了回购、增持最新进展。新发布回购预案的数量刷新3月以来单日新高。

券商中国记者还注意到,近期“注销式回购”明显增多,包括荣晟环保、惠博普、达嘉维康等多家上市公司表示,回购股份用途为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注销股份)。

12家公司披露回购新预案

3月10日,近20家上市公司发布回购预案或股东提议回购公告。其中,12家上市公司在本周末抛出回购预案,包括芯朋微、司南导航、浩欧博、中恒集团、国恩股份、领益智造等。

具体来看,包括中恒集团、国恩股份、荣晟环保、领益智造的拟回购总额上限都超过1亿元。

比如,国恩股份公告,公司拟以1亿元至2亿元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24元/股(含)。

中恒集团公告,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未实施股权激励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1.5亿元且不超过2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3.34元/股。

7家公司股东提议回购

此外,10日晚间还有7家公司公布董事长/股东提议回购公告,包括达嘉维康、嘉戎技术、科安达、龙佰集团、九芝堂、世纪恒通、秦川机床等等。

例如,秦川机床公告,公司董事长马旭耀提议公司以2000万元至4000万元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世纪恒通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杨兴海提议以2500万元至5000万元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减少注册资本等。

“注销式回购”持续增多

券商中国记者注意到,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在10日晚间披露回购预案/提议回购公告的上市公司中,包括荣晟环保、惠博普、达嘉维康等部分公司表示,回购股份用途为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注销股份)。

例如,荣晟环保公告,拟以6000万元—1.2亿元回购股份,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52元/股,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注销股份)。

惠博普公告,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且不超过5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3.95元/股。

达嘉维康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毅清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在未来将本次回购股份全部予以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1000万元且不超过1500万元。

天风证券研报称,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后进行注销导致股本减少,在当期利润与分红比率不变的情况下,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回报率、每股分红等财务指标将提升,从而提升上市公司股票的内在价值。

山西汾酒等公司股东出手增持

除了回购之外,增持公告也络绎不绝。不少公司控股股东真金白银力挺上市公司,通过大手笔增持释放对公司高质量发展的长久信心。

3月10日,有4家上市公司发布增持计划,合计拟增持金额为2.64亿元至5.25亿元。其中,山西汾酒控股股东提交增持计划,拟增持1亿元—2亿元。酒钢宏兴控股股东也拟1亿元—2亿元增持上市公司,提振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价值。

此外,还有不少上市公司积极推进并完成前期增持承诺,时时向外界更新最新进度。

例如,星光股份公告,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截至2024年3月8日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453.1万股,增持金额为658.58万元。

上海洗霸股东也在近期完成增持承诺。上海洗霸实际控制人王炜先生、翁晖岚基于对公司未来前景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46.9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679%,增持金额为714.67万元。

(责编:汪翠萍)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 国创高新跨界参投超三十亿元硅材料项目引关注
下一篇:外资商超看好中国市场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