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财经参考 > 正文

新能源汽车延续上升势头 A股整车板块走强

刘俊伶    2024-05-15 15:07:17    证券时报

新能源汽车产销快速增长,良好的业绩表现推动车企股价上涨。5月14日,A股整车板块领涨两市,行业指数上涨3.54%,金龙汽车、安凯客车、中通客车、*ST亚星股价涨停,长城汽车、北汽蓝谷、中集车辆上涨5%以上,其中中通客车已连续两日涨停。

产销双增

出口大放异彩

据中汽协发布的数据,4月国内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87万辆和85万辆,分别同比增长35.9%和33.5%,市场占有率达到36%。1~4月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98.5万辆和294万辆,分别同比增长30.3%和32.3%,市场占有率达到32.4%。

中国新能源汽车凭借完整成熟的产业链,领先的技术优势,在海外市场同样大放异彩。2023年中国新能源汽车实现出口120.3万辆,同比增长77.6%。今年新能源汽车出口继续保持较快增长,4月出口11.4万辆,同比增长13.3%,1~4月出口42.1万辆,同比增长20.8%。

据证券时报·数据宝统计,A股中共有12家整车上市公司在年报中披露海外业务收入,2023年均实现同比增长,其中江淮汽车、长城汽车海外业务收入实现翻倍,分别同比增长153.2%和101.53%,比亚迪、上汽集团海外业务收入首次突破千亿元。

以旧换新政策带来

超百万辆级增量

在各项促消费政策作用下,我国新能源汽车前景持续向好。日前,《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印发,明确今年内对个人消费者报废符合条件的旧车,并购买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或节能型汽车的,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

商务部发言人此前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可以和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减免、购车金融信贷支持、企业配套优惠等叠加享受,形成组合包,努力让老百姓得到更多优惠。

本次以旧换新政策覆盖范围较广,实施细则将2011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以及2013年6月30日前登记的柴油车全部纳入补贴范围,细则中实际上包含部分国四车辆。

数据显示,符合条件的老旧汽车保有量约1454.5万辆,其中燃油车约1370.8万辆,新能源汽车约83.7万辆,预计将带来100万辆至200万辆增量规模,占国内乘用车市场份额4.5%~9.1%,其中新能源乘用车增量规模在40万辆至80万辆。

东海证券研报认为,本次以旧换新补贴政策覆盖车型范围较广并且没有设置单车价格的限制,同时补贴金额较高,在国内汽车保有量不断上升、换购需求替代首购需求的行业趋势下或将有效促进零售端表现回暖。

整车板块景气度向好

从业绩上看,整车上市公司今年一季度取得较好的成绩。一季报显示,16家整车上市公司中,有10家一季度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其中6家增幅在100%以上,占比接近总数的四成,长城汽车、宇通客车、一汽解放增幅居前。

长城汽车一季报显示,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32.28亿元,同比增长1752.55%,超过公司去年年报的45%。公司发布4月产销快报显示,1~4月累计销售新能源汽车8.16万辆,同比大增91.27%。

今年2月以来,整车板块触底反弹,板块指数累计上涨32.75%,跑赢上证指数约20个百分点。具体到个股来看,宇通客车、中通客车、金龙汽车、赛力斯累计涨幅均在50%以上,其中宇通客车今年以来股价持续攀升,不断刷新历史新高,年初至今累计上涨122.64%。

宇通客车近年来表现出良好的成长性,2021~2023年连续3年归母净利润实现同比增长,今年一季报实现归母净利润6.57亿元,同比增长445.09%。公司获得多家机构的青睐,根据一季报,两只QFII重仓持股,成为公司前十大流通股东,另外全国社保基金101组合为公司第四大流通股东。

(责编:汪翠萍)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多点开花 期货交割效能全面提升
下一篇:农行广西分行:金融助力螺蛳粉产业做大做强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