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教育 > 正文

福州试点每周增加一节体锻课

开展体能或运动技能锻炼

2024-02-21 17:50:45    中国教育报

本报讯(记者 黄星)日前,福建省福州市教育局发布加强全市中小学体育“四项管理”要求,推动学校体育工作向更高质量发展。

福州明确,试点构建“N+1”阳光体育课程。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学校至少遴选5所中小学作为试点,试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现有体育与健康课、大课间活动、体锻课(体育锻炼课)基础上(即“N”),每周增加1节体锻课(即“1”),基本实现每天开设1节体育锻炼类课程。

体锻课的实施必须以年级为单位,体育教师负责牵头、班主任及其他科任教师协同管理,开展体能或跑、跳、投等基本运动技能和球类等专项运动技能锻炼。作为体育类课程的一种补充,体锻课通常安排在下午第三节课,每次不少于40分钟,且不得以大课间活动替代体锻课。福州要求,抓实中小学每天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引导中小学结合地域、校际实际,创新开展大课间活动编排,将大课间活动与传统武术、舞蹈等非遗文化项目相结合,开发符合学生身心特点的活动课程。

此外,福州市还将通过购买服务开展义务教育部分学段学生体质健康集中监测,进一步提高监测结果的科学性、准确性,要形成全市学生体质健康分析报告,建立学生体质健康预警机制。采取市、县交叉形式,对各级各类学校的体育与健康课开课率等情况进行随机督导。将督导、监测结果与学校书记(校长)年度绩效考核以及各类评先评优挂钩,并作为申报体育特色学校等市级及以上体育示范创建工作的重要参考。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体育思政破解育人难题
下一篇:湖南:科普教育走进侗族山乡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