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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买琴返佣金”为名吸收资金2.43亿

广东一被告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获刑十年

2024-02-27 13:39:46    人民法院报

本报讯 (记者 谢君源 通讯员 李森标 郭昊坤)近日,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被告人林某借开设琴行机会,向数十名学员及家长、社会公众吸收资金达2.43亿元,最终法院判决林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50万元,责令林某向各被害人退赔1841万余元。

林某于2014年注册成立博某琴行,以销售钢琴和培训学生练习钢琴为主要业务,林某是法定代表人并负责经营。2018年起,林某因需资金扩大经营规模,遂以投资合作购买钢琴可以赚取佣金为由,向学员及家长、社会公众吸收资金,并承诺以一个月为期,每笔订单支付投资者5%至6%的佣金。

自2020年7月始,因受疫情影响,琴行经营资金周转困难,林某通过虚构钢琴订单量的方式,向投资者吸收更多投资款,除用于返还投资者本息之外,还用于填补琴行经营亏损及个人投资房地产。最终因需要返还的本息日益庞大,林某资金链断裂后主动投案自首。

经审计,自2018年至2022年案发,林某累计非法吸收29名投资者资金约2.43亿元,至案件宣判时,仍有22名投资者的资金共计1841万余元未兑付。

番禺区法院经审理作出上述判决。该判决现已生效。

■法官说法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金融管理部门许可或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该行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扰乱金融秩序,破坏社会和谐稳定,损害投资者的财产权益,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

本案中,林某作为琴行经营者,以投资合作购买钢琴赚取佣金为借口,向学员、家长等吸收资金达2.43亿元,导致大量学员无法完成培训课程,还遭受严重财产损失。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十年,是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非法集资行为的严厉打击和有力震慑。

该案判决之后,法庭就该案例中所显露出来的审查监管方面存在的不足之处,向相关单位发送了司法意见,并对加强企业审核监督、加强信息公开等方面提出了建议,希望通过加强多个部门之间的合作,尽早地将风险排除在外。

同时,也提醒有关企业和从业人员,一定要坚持自己的原则,做好自己的生意,不要为了一时的利益而去做一些违法的事情。投资者应增强风险意识,增强辨别能力,抵御高收益的引诱,进行合理的投资决策。

(责编:张若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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