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法治 > 正文

武汉市武昌区:抓好“关键少数” 推动述法工作走深走实

甘绪语    2024-02-28 15:56:05   

2023年以来,武汉市武昌区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抓牢抓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作为全面依法治区的重要抓手,把述法工作作为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职尽责的重要举措和载体,不断推动武昌法治取得新发展。

抓住“思”的精髓,在全面凝聚述法共识上下功夫

不断培育法治思维、塑造法治素养,以进一步抓牢“关键少数”,有效带动“绝大多数”。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学法,区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全区82家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组织学习,以新思想引领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将法治思维贯穿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让述法日渐由“关键少数”的规定动作转化为思想共识。

提高“谋”的质量,在全面部署述法方案上下功夫

紧盯法治武昌建设总目标,研究制定《武昌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实施方案》,从述法主体、述法重点、述法方式、考核评议四个维度,准确划定述法范围,明确“谁来述”,全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及领导班子成员,党委和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述法共计378人次,确保述法对象全面覆盖;厘清述法内容,明确“述什么”,以10个方面的重点内容为纲,进一步突出述法重点、细化述法内容;规范述法方式,明确“怎么述”,结合报告述法和会议述法方式,丰富述法形式;延伸述法机制,明确“述之后”,强化述法结果应用,使配套机制合理完善,不断增强述法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浓厚“述”的氛围,在全面丰富述法形式上下功夫

紧扣述法工作内涵,探索创新述法工作实践,以丰富多元的形式不断浓厚述法氛围,不断压实述法主体的主责任意识。一是采取“半年收集+年终汇编”的形式,实现全流程跟踪。每半年收集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职责清单以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同步跟进责任事项的完成情况,确保法治建设相关工作稳步推进;每年将各单位的法治建设工作报告进行汇编,便于进行点评评议和各单位之间的学习交流。二是采取“书面+台前”的形式,实现从抓形式到显实效的积极态势。在巩固书面述法全覆盖的情况下,同时加大对会议述法的推进力度。2023年6月29日,在召开的十三届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对79家单位的法治建设工作报告进行了书面审议,4家单位围绕法治建设情况进行了现场专题述法,并完善点评环节,通过述法“晒成绩”“亮家底”“找差距”“拓思路”。

加大“用”的实效,在全面强化述法力度上下功夫

紧抓述法结果运用,注重述法与其他工作的协同联动,不断强化推进法治建设目标任务的统筹衔接,多措并举压实“关键少数”法治建设责任。一是深化述考融合。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并结合年度考核民主测评,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进行评议。以述法考核、评议结果作为衡量党政主要负责人工作实绩、作用发挥的重要内容和考察使用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形成重视法治素养、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二是结合督察检查。在开展“三方案”实地督察暨各项专项整治和专项督察行动中,坚持述法与法治督察协同推进,将述法开展情况列入法治督察的重点内容,同时推动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领导干部必述的重点内容,通过述法形成总结工作、接受监督、发现问题、改进提高的良性循环。

下一步,武昌区将在推动述法工作的精准性、导向性、实效性上更深一步,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头雁效应”,推动形成全社会参与法治建设的良好氛围,助力法治武昌更高质量发展。(武汉市武昌区委政法委)

(责编:李茜)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1月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0928起
下一篇:内乡法官“抽丝剥茧” 为农民工解“薪”愁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