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法治 > 正文

执行法官月月催收 拖欠4年债款终追回

2024-08-08 15:56:49   

“小伙子,谢谢你,如果不是你每个月都帮我催要欠款,这笔钱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要回来呢!”近日,申请执行人曹某将两面鲜红的锦旗送到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手里的时候,激动得热泪盈眶。

案情回顾:

2019年11月,曹某与杨某恋爱期间,杨某称需资金周转分六次向曹某借款10万元,两人分手后,曹某多次催要该款,杨某一直推诿,曹某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杨某偿还借款10万元。案件在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分期履行的调解协议,但被告杨某并未履行法院生效文书所确定的偿还义务,曹某无奈之下于2022年1月7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执行:

案件立案强制执行后,承办法官认真梳理案件材料,及时向被执行人杨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等法律文书,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调查,发现无财产可供执行。对被执行人杨某进行约谈,杨某声称这几年生意不好做,一下子也拿不出这么多钱。为最大限度维护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和谐解决此案,执行法官组织双方坐下面对面协商解决。经过执行法官耐心劝导,明理释法,杨某当即偿还2万元,并就剩余欠款达成了每月还款3000元的分期履行和解协议。

案件到这里还没有结束,杨某并没有遵守执行和解协议的约定,在第一个还款月就逾期了,无奈的曹某找到执行法官寻求帮助。考虑到曹某的实际经济条件,承办法官认为该案恢复执行后意义并不大,反而会激化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于是主动与被执行人杨某联系催收,经过沟通,杨某履行了第一个月的3000元欠款。为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之后的每个月,执行法官都抽出时间与杨某联系,提醒其按时还款,这一催收,就持续了两年多,直至今年7月底,这笔欠款在执行法官坚持不懈的月月催收下,终于全部偿还完毕,此案圆满化解。

办一案易,解一结难;结一案易,了一事难。执行的目的在于化解纠纷,需“强制”,但也应有“温度”,本次执行案件的办理,有效防止了双方当事人矛盾进一步激化,在节约司法资源的同时,有力保障了申请人合法权益。内乡法院将继续秉持“如我在诉”工作理念,用心用情办好关系民心向背的每一起案件,久久为功解决好群众关心的“难事”,真正做到让司法有温度,让执行有力度。(内乡县人民法院)

(责编:李茜)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