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用独特视角展现伟人的诗性人生

龚育之    2024-02-04 23:52:11    《人民周刊》

毛泽东是一个伟大的革命家、思想家。人们学习毛泽东思想,当然主要是读毛泽东的政治理论著作,读讲述毛泽东革命实践活动的传记。但是,在读这样的政治理论读物之余,人们还很爱读毛泽东的诗。

他的诗,有独特的魅力。

 

 

毛泽东当然很看重自己的政治和理论著作,这从他一再精心地修改他的文稿,从他要待到已经得到实践检验之后才认真地考虑编辑他的选集,从他精心为他的选集写题注和注释,可以看得出来。

同时,毛泽东也很看重自己的诗,这从他叫人仔细保存他的诗稿,从他反复地推敲自己的诗稿,认真地征求和听取行家的修改意见,有选择地、慎重地发表自己的诗词,可以看得出来。

作为政治家,毛泽东不愿意别人过分称赞他的诗。周扬在第二次文代会的报告草稿中,高度评价了毛泽东的诗词,毛泽东在审阅这个草稿的时候,在复信中说:“对我的诗词那一段颂扬,不适当,请删掉。”

作为诗人,毛泽东对自己的诗,也说过一些自谦的话、自知的话。如说哪几首“诗味无多”之类。但无疑,有一些诗词,有一些诗句,是毛泽东自己很喜欢、很欣赏、很得意的。

这样的诗,不但毛泽东自己喜欢,也为读者所喜欢。不但为毛泽东同时代的人所喜欢,也为一代又一代的读者所喜欢。同时代的人,可以从这些诗里读到他们那一代人为革命理想而奋斗的共同经历、共同情感的诗意表达;后面的一代又一代读者,则可以从这些诗里读到先辈人为革命理想而奋斗的历史业绩的诗意概括。

曾听胡乔木同志说过:毛泽东的诗词可能比他的政治理论著作传得更广、更远、更久。

初一听觉得,这样说是不是贬低了毛泽东的政治理论著作的价值呢?仔细一想,这个说法也有它的道理,而且说出了客观的事实。

我自己,不就是先接触到毛泽东的诗,后来才接触到毛泽东的政治理论著作的吗?

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毛泽东到重庆同蒋介石谈判,给柳亚子先生写了一首旧作《沁园春·雪》,这首诗被吴祖光先生在重庆的一家报纸上发表,进而迅速传遍全国。我那时在湖南上中学,也读到毛泽东这首诗,并且把它抄录在我们办的学校壁报上。而读到他的《新民主主义论》《论联合政府》《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那是后来几年的事情,而且是在秘密状态之下,在少数同学之间。

固然,那时国人注意毛泽东的《沁园春·雪》,与他作为中国共产党领袖的政治身份有关,但是,不能不承认,那首诗有它独特的魅力。

毛泽东是以革命为职业的革命家,不是以写诗为职业的职业诗人。他所写的诗,数量不多,同职业诗人不可比。但是,作为亲历革命、领导革命的职业革命家,对中国文化、对中国古诗词又有那么深的素养,偶尔写诗,那诗里所透出的革命豪情和气概,又是职业诗人甚至是革命诗人所不可比的。

毛泽东生前出版自己的诗,取精选的方针。毛泽东逝世10周年时,出版《毛泽东诗词选》,还是取精选的方针。毛泽东百年诞辰时,出版《毛泽东诗词集》,也不是取全编全录的方针,但是比精选要收录得多一些。以我猜测,毛泽东对发表自己的诗作,要求非常严格,不会赞成搜罗他的全部诗作,包括他还待推敲的甚至已经弃置的粗糙诗稿,出他的诗词全编。大约40年前,我听许立群同志说,毛泽东曾经说过不赞成出他的全集,并且引用郑板桥《诗刻后续》里的话,来说明他的这个观点。我当时去查过《郑板桥集》。郑板桥在编订自己的《诗抄》时,在《诗刻后续》中说:“板桥诗刻止于此矣,死后如有托名翻版,将平日无聊应酬之作,改窜烂入,吾必为厉鬼以击其脑!”

毛泽东写诗,当然不会写无聊应酬之诗,但他也会有未经雕琢、不准备示人的粗糙之作。

从欣赏诗的艺术、诗的魅力来说,好诗并不在多,多了不一定好。历史上,好些流传久远的诗,不是每个诗人都有,有这样的诗的诗人,一人也不过几首、十几首,充其量几十首。

毛泽东真正流传久远的诗,大概也不会太多。就算只有几首,作为诗人,这就够了,这就了不起了。

(作者为原中央党史研究室副主任,本文为作者2003年12月9日在文献艺术片《独领风骚——诗人毛泽东》首映座谈会上的发言节选,录自《毛泽东的诗性人生》,题目为编者所加)

(《人民周刊》2023年第24期)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人民周刊》2023年第24期

上一篇:“为了敦煌的久远长存”
下一篇:“金融强国之路:理论与实践”研讨会在京举行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