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人民视点 > 正文

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兴隆分局和平派出所开展冬季巡山巡护工作——

筑牢生态环境“安全墙”

2024-01-22 16:13:31   

为进一步加大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力度,严防冬季非法捕猎违法犯罪活动发生,切实筑牢生态环境“安全墙”,近日,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兴隆分局和平派出所结合辖区实际,组织警力深入辖区重点林班开展冬季巡山巡护工作。

工作中,和平派出所民警通过“车巡+步巡”相结合的方式,深入辖区重点管护部位、野生动物集中越冬地、候鸟栖息地开展“拉网式”“地毯式”巡逻踏查,全面清理排查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潜在风险隐患,彻底清除猎套、猎夹、粘网等非法捕猎工具,并在林缘、地边、树干等点位投放鸟食,帮助野生鸟类平安越冬。

巡护期间,民警向辖区林场职工群众发放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单,普及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抵制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积极检举揭发相关违法犯罪线索,着力营造“关爱保护野生动植物,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良好社会氛围。

据介绍,此次巡山巡护工作进一步提升了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覆盖面和知晓度,引导群众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下一步,和平派出所将始终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实到行动上,为绘就山水人城和谐相融的林区新画卷贡献公安力量。(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兴隆分局供稿)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冰城公安:护航冰雪旅游 筑牢交通安全防线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