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人民视点 > 正文

建宁公安抓获两名“碰瓷”嫌疑人

2024-01-24 16:01:39   

1月18日,建宁县公安局陆续接到多名群众报警,均称当日凌晨驾车时剐蹭到一名路人,而后被对方索要几百至几千元不等的赔偿,怀疑对方是“碰瓷”。

接到报警后,民警通过调取监控视频,初步断定这几起“交通事故”均是有预谋、有组织的“碰瓷”诈骗行为。监控视频显示:每次事发时,嫌疑人均主动拿水管击打过往车辆,随后倒地不起假装受伤,让司机误以为撞到行人,进而向司机索要赔偿。

经过调查研判,民警很快锁定了张某、范某组成的流窜作案团伙,且判定二人已往南平方向逃窜。民警随即驱车追捕,于当晚在南平市光泽县将两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经审讯二人对利用“碰瓷”方式实施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为了更好地欺骗车主,每次事发时嫌疑人都偷偷往脸上涂抹动物血液佯装受伤流血。

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责编:汪翠萍)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四川平昌县驷马镇:粮蔬轮作+订单农业 激活增收“新引擎”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