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人民视点 > 正文

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迎春分局森侦大队开展打击涉黑土资源领域违法犯罪巡逻巡护及宣传工作

2024-04-12 14:07:08   

为坚决遏制破坏林区黑土资源犯罪活动,全力守护“耕地中的大熊猫”,近日,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迎春分局森侦大队结合“昆仑-2024”专项行动,开展打击涉黑土资源领域违法犯罪巡逻巡护及宣传工作,为迎春辖区生态资源安全保驾护航。

工作中,民警紧盯辖区重点区域,通过摸底排查、突击检查、林班巡查、进驻检查站等方式,广辟线索来源,形成对涉黑土资源领域违法犯罪行为“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此外,民警还通过微信群、发放宣传单及现场讲解等方式,开展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引导辖区群众知法守法懂法用法,鼓励辖区群众积极举报相关违法犯罪线索。

据介绍,下一步,森侦大队将与各林农场加强协作配合,全力抓好排查宣传工作,凝聚起严防、严管、严惩的打击整治合力,切实维护黑土资源安全。(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迎春分局供稿)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成都锦江法院审结一起涉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
下一篇:山西右玉县强化“项目为王” 为高质量发展蓄势赋能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