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人民视点 > 正文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携手共建法学教育实践基地

2024-04-28 16:49:57   

4月26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共建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机制暨共建法学教育实践基地签订合作协议系列活动在成都市天府法务产业大厦和天府新区法院成功举办。

 

 

活动中,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副院长茅少伟教授在天府法务产业大厦作“违法合同的效力判定”专题讲座,结合案例讲授了合同违反效力性强制规定和管理性强制规定的不同认定规则。依托天府中央法务区集群效应,成都两级法院,成都铁路法院,德阳、眉山、资阳法院的110余名干警及成都市律师协会的20名律师参加本次讲座,实现了跨地区、跨领域法律职业人的同堂培训。

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执行院长马克·费尔德曼教授一行前往天府新区法院参观调研诉讼服务工作,并参加涉外法治审判与法律人才培养专题座谈会。来自成都法院的涉外审判法官、青年干警与北京大学专家、学者齐聚一堂,就“成都法院涉外法治审判工作”“涉外审判实践与前沿问题”和“涉外法律人才培养与年轻法律人职业规划”三项议题展开讨论。马克·费尔德曼就域外法查明、涉外调解机制等问题回答了法院干警的提问,并介绍了自己关于仲裁制度的研究成果;此外,茅少伟对成都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法院高校合作机制等问题提出意见,并为青年法官提出了法律学习方法建议。

随后,共建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机制暨共建法学教育实践基地签订合作协议签约仪式正式举行。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龚成与茅少伟代表双方单位签署合作协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赖波军、成都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徐东琪、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诚、马克·费尔德曼见证签约,并致辞。

赖波军表示,希望成都法院与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开展多层次的合作项目,提升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国际性,为四川法院涉外法治建设培养和储备更多的优秀人才。大业须合力,责任贵同心,四川法院将与高校研究机构一道共同努力!

杨诚表示,合作协议将围绕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这一中心,以成都法院涉外法治实践资源为基础,创新体制机制,做好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这篇大文章,服务好国家对外开放战略。

徐东琪表示,希望双方珍惜共建机会、突出优势互补、深化交流合作,共同建立人才交流机制、共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共同开展理论创新和实证研究,共同培养出更多更优秀的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通晓国际规则、精通涉外法律实务的涉外法治人才,共建涉外立法执法司法人才协同培养高地。(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供稿)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激活辖内科学资源,提升青少年科学素质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