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人民视点 > 正文

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迎春分局:

“窗口”开到群众家 上门办证解民忧

2024-04-29 16:00:08   

近年来,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迎春分局户政大厅始终把为民服务作为根本宗旨,立足自身职能,履职担当、主动作为,多措并举优化营商环境,实现窗口服务质量大幅提升,辖区群众幸福感、满意度明显提高。

4月28日,辖区居民孙某来到户政大厅向户籍民警反映,其母亲身份证丢失,给日常就医、报销和领取养老金等事项带来诸多不便,但因为其母亲身体不佳、行动不便,无法前来补办身份证,请民警帮助解决。

在了解事情的原委后,户籍民警立即开通“绿色通道”,携带设备赶到孙某家中,为其母亲提供上门办证服务。拍照过程中,民警细心为其母亲整理衣服、调整坐姿,照相、采集信息,并承诺待身份证制作完成后,将第一时间送到孙某手中。孙某及其母亲对民警热情主动服务,一再表示了感谢。

据介绍,下一步,迎春分局将立足自身职能,不断创新户籍窗口服务新举措,主动聆听群众的心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为民服务有“力度”更有“温度”。(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迎春分局供稿)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卧龙审计召开推动审计事业高质量发展专题座谈会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