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人民视点 > 正文

巴中法院“猎狐行动”之涉民生小标的案件专项行动启动

2024-05-17 11:06:11   

5月16日,巴中法院“猎狐行动”之涉民生小标的案件专项执行行动正式启动。巴中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杜新出席启动仪式,其他在家院领导参加启动仪式。

据了解,此次“猎狐行动”之涉民生小标的案件专项执行行动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至12月31日。行动旨在聚焦“小标的”,守护“大民生”,重点围绕农民工工资、赡养费、抚养费、交通事故、医疗损害赔偿、工伤赔偿等类型的五万元以下的小标的案件,用足用活司法惩戒措施,集中攻坚,精准发力,最大限度推动案件执行到位,高效兑现胜诉当事人“真金白银”。

杜新宣布“猎狐行动”之涉民生小标的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启动,并要求全市法院执行干警要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尽心尽责,以“如我在执”的为民情怀,推动专项行动见真章出成效。巴中中院执行局局长何岳宣读《关于开展“猎狐行动”之涉民生小标的案件专项执行行动的通知》。

据介绍,近年来,全市法院结合巴中实际,先后启动“猎狐行动”之“涉民生小标的案件”“护航营商环境”“为邮储亮剑”“小满突击”“秋分亮剑”等阶段性专项执行行动,展示巴中执行干警打好打赢“执行难”攻坚战的坚定决心。(巴中中院供稿)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仙游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开展“5.15”经侦宣传日活动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