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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怀仁市检察院:

以“三个机制”建设提升社区矫正检察监督质效

2024-12-04 10:02:57   

今年年初以来,怀仁市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省市院关于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促进社区矫正监督检察工作顺利开展目标,不断加强“三个机制”建设,切实推动社区矫正监督检察工作取得实效。

以从严监管机制提升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质效

该院对市域内11个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开展常态化检查,仔细查阅所有社区矫正工作档案,查看各项工作流程和社区矫正工作制度、矫正对象的资料是否全面、是否完整记录矫正对象的基本情况、犯罪性质、社会关系以及现实表现,是否建立规范的定位系统、定期思想汇报、不定期走访、安排公益劳动等工作机制。同时,该院与怀仁市公安局配合调取在矫人员社矫期间的行动轨迹,对比社矫档案中社矫人员请假的假条、外出审批手续,全面检查脱管漏管现象。在检查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纠正意见,监管工作存在的漏洞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并及时监督整改,不断促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开展。

以爱心感化机制帮助社矫人员回归社会

针对在矫人员法律意识淡薄,回归社会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怀仁市检察院通过向社矫人员播放社矫人员因重新犯罪而收监执行案例的宣传片,实现“宣传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切实增强社区矫正对象守法意识。针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犯罪时年龄偏小、心智发育不成熟,容易受不良因素影响等特点,邀请本院未检部门检察官对未成年社矫对象开展一对一法治教育和心理辅导,更好地帮助矫正对象调整心理和行为,尽快融入正常的校园生活。对社区矫正对象做到“三必谈”,即:思想有波动必谈,生活有困难必谈,受到奖惩必谈,通过开展真诚谈心谈话,实现教育感化目的,帮助社区矫正对象以全新的面貌、健康的心态顺利回归社会。

以协作沟通机制强化信息共享多方联动

怀仁市检察院会同法院、公安、司法等机关,会签《关于建立怀仁市社区矫正工作信息互通机制意见》,制定社区矫正审前调查评估、交付、执行、解矫等24项信息共享机制,推动信息即时通报、情况及时沟通、工作配合顺畅。建立并落实社区矫正定期联动检查机制,抽调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每半年开展一次全覆盖、全方位监督检查,通过询问谈话、走访调查等方式,及时掌握情况、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个季度举行一次公检法司社区矫正联席会议,共同研究会商和协调解决交付执行、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检查监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做到积极整合资源,不断完善社区矫正工作管理机制,推动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高质效发展。(怀仁市人民检察院 朱德强)  

(责编:张若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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