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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永安首本烈士纪念设施不动产权证发放

2024-12-20 16:25:46   

“‘红土’终于有证了!烈士陵园不动产权证是对英雄烈士最好的尊重和纪念,标志着永安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管理迈出了重要一步。”12月19日,在永安市不动产权交易中心,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人员接过永安市烈士陵园不动产权证时,兴奋不已。

永安首本烈士纪念设施不动产权证发放

永安市烈士陵园原名铁路革命烈士陵园,位于永安市燕江东路黄竹洋203高地,占地7450平方米,1958年4月,由原铁道兵8511部队修建,用来安葬建设鹰厦铁路牺牲的19位战士,1982年9月移交地方政府管理。

因永安市烈士陵园存在不动产权属来源不清、规划材料缺失等历史遗留问题,导致具体申办过程困难重重。为尽快让“红土”有证,永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创新采取“部门联动、优化流程、特事特办”方式,主动协调永安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联动成立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办证工作。工作人员在深入查找规划批复、建设情况等烈士陵园土地权属材料的基础上,还邀请了第三方测绘公司深入实地勘察测绘,明确界定用地范围、宗地界址、建筑物等情况。采取“一事一议”解决方案,专题研究烈士陵园交叉、重叠、异议的权属边界问题,优化简化办理流程,仅用时半个月,就顺利完成了烈士陵园不动产权登记工作。

“烈士纪念设施作为红色精神的载体,承载着厚重的历史背景和深远的社会意义。此次烈士陵园土地使用权得以依法明确,为后续更好地保护、管理烈士纪念设施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永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吴劲东说,“下一步,将持续加强烈士纪念设施和红色文化阵地基础建设,积极发挥烈士纪念设施的红色基因库作用,让英烈精神代代相传。”(永安市融媒体中心 黄中泉 李燕 马军)

(责编:汪翠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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