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科学 > 正文

强化电子废物治理,彰显新质生产力“绿”的底色

贾卫列    2024-04-19 14:57:46    环球时报

联合国3月发布的最新报告《全球电子废物监测(2024)》显示,2022年全球电子废物产生量高达6200万吨,较2010年增长了82.35%。同时,电子废物产生的速度比正规回收速度快了近5倍,2022年全球仅22.3%的电子废物被妥善收集并回收利用,不合规处理方式造成污染的经济成本高达780亿美元。预计到2030年,全球电子废物产生量将比2022年增长33%,回收率将降至20%。

电子废物,也称电子垃圾,通常指被个人或企业废弃的电器或电子设备,如手机、电视机、电脑、冰箱等。其中多含有铅、镉、汞等重金属和多氯联苯、溴化阻燃剂等有机污染物,如不经过回收和规范处理,这些有毒有害物质会对大气、水、土壤等环境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破坏正常的生态系统甚至直接威胁人类身体健康。此外,与常规电子废物报废处理废物流不同,废弃汽车内部的各种电子设备、军用设备、空间废物等新兴废物流尚未被列入电子废物的范畴。这意味着,在近12年来全球电子废物年产生量几乎翻了一番的“成绩”背后,现实只会更加严峻,而且这还是在全球仍有 26 亿人无法使用互联网、其电子设备更新换代较慢的背景下发生的。

世界正加速向数字化转型,意味着越来越多的人在更广的领域使用更多元化的电子设备,而随着互联网在偏远地区逐渐普及,电子终端的使用量也将持续增长。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的发展,虽然一定程度上能够加强资源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减少消耗,但相比产业发展带来的电子废物产生量增加,不过是稍作缓解的程度。

我国正大力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这将使以现代信息技术创新为基础的我国数字产业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发展,相应的,新的电子产品和电子设备的使用量也将大大增加。21世纪初我国电子废物年产生量为100多万吨,2017年为720万吨,2019年增至1010万吨且逐年递增。有研究预测,到2030年我国电子废物年产生量将达到2700万吨。目前,我国列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的有手机、电冰箱、空气调节器、吸油烟机等14种,数字化的转型会让这一目录更加丰富。再加上以电动汽车、锂电池、光伏产品“新三样”为代表的各种新产品,若得到广泛使用,必然加剧当前电子废物处理滞后的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格外重视电子废物增多带来的不利影响。

长期以来,我国一直坚定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道路,建立了比较完整的电子废物环境综合管理体系,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明确了生产责任制延伸制度,齐抓共管格局已经形成,回收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如今,我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正规处理企业的处理能力已由2012年的0.46亿台/年增长至2020年的1.64亿台/年,年实际处理量由2012年的1010万台增长至2020年的8498万台。电子废物处理技术不断提升、规模持续扩大,让我国绿色发展道路带来的环境效益持续显现、资源效益加速转化、社会效益得到提升。

新质生产力是一种科技生产力、数字生产力,同时也是以“绿”为底色的生态生产力。首先,新质生产力的发展不依赖传统的资源消耗,而是强调创新驱动,其中就包含生态环境领域的科技创新。通过不断创新电子废物风险智能感知与数字化管控、典型产品生态设计与绿色过程调控、协同利用与产业循环链接等技术,攻克制约废物源头减量减害与高质量循环利用的技术与设备难关,打造能将手机、平板电脑、家电等废旧集成产品,乃至废旧高铁机车、飞机、风电机组等重型装备关键零部件进行智能拆解与高价值再利用的产业技术,全方位提升再利用能力。其次,从电子废物管理的角度看,有关部门应继续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加强电子废物行业规范管理,高水平建设包括电子废物处理在内的环境基础设施。再次,从产业链角度看,电气设备和电子产品从设计到处理环节,都必须遵循低碳、清洁、节能、可循环、能共享的原则,推动电子产品的生态设计、清洁生产。第四,必须强化企业环境责任,完善电子废物回收网络,提高电子废物循环利用效率与收益,鼓励各品类电子废物集中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推动与电子废物相关的再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

绿色低碳循环电子产品给消费者带来了新选择,在降低成本的同时,也将潜移默化地塑造环境友好的态度与意识,为加快企业绿色转型增添一股社会监督的力量。未来,中国将持续坚定践行以“绿”为底色的新质生产力发展理念,不断推进相关产业升级,为全球电子废物环境管理的难题贡献中国智慧。(作者是湖州师范学院可持续发展研究院教授、布达佩斯长期可持续发展中心研究员)

(责编:赵珊)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警惕“英语中心主义”加剧AI鸿沟
下一篇:给探测器装上国产“眼睛”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