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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一时“好评”换来诚信“差评”

王晓语    2024-04-24 09:55:45    人民网

近期,“男子买4600台手机刷好评4个月赚300万”的话题冲上热搜。王某利用操控软件让机房里的大量手机刷评论、刷点赞、刷收藏等,让原本只有个位数的人气立刻暴涨,顺势吸引更多“野生”流量非法获利,最终以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现如今,线上购物逐渐成为人们的主流购物方式,来自其他消费者的使用体验和评价已成为指引消费者选择的重要参考。然而,网店中整齐划一的“优质好评”,“种草社区”“试用笔记”的高赞点评,直播间的爆棚人气却成为一些商家不择手段诱导消费者“入坑”的渠道,干扰消费者做出合理选择。

根据有关方面统计,截至2023年底,我国网购用户超过了9亿人,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27.6%。与此同时,相关诉求也快速增长,2023年全国网络消费诉求占全部诉求的56%,超过一半,成为影响消费者获得感的重要因素。

在“酒香也怕巷子深”的海量信息时代,商家也意识到数据对于加强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性,于是有些商家便动起歪脑筋,利用“刷”出来的好评、高赞和虚假消费,制造假象,提高店铺信誉,从而误导消费者难辨真伪,扰乱正常市场竞争秩序。一方面,“刷”出来的好感度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导致优质的商家和真实的信息被掩盖。另一方面,也违反了电子商务法中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相关规定。

我国电子商务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均明令禁止“刷单”、买好评等虚假交易问题,并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针对刷单炒信、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相关部门一直在持续加大打击整治力度。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已正式发布,其中规定经营者不得虚构交易信息、经营数据,不得篡改、伪造、隐匿用户评价等,防止欺骗、误导消费者。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诚信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基石。面对一些经营者五花八门不断变换的刷单炒信等数据造假行为,除了监管部门要予以常态化严厉打击外,同样离不开多方的配合,各平台也应强化构建更合理的评价体系,进一步优化算法推荐机制,而不是对其听之任之。

总之,莫让一时“好评”换来诚信“差评”,不要为了一时利益,触及法律的红线。只有合力防治刷单炒信新花样,彻底斩断“刷”出来的黑色利益链,守好诚信建设的第一道关口和第一道防线,才能赢得消费者的真正信赖,呵护电商平台乃至整个经济市场健康、繁荣、可持续发展。

(责编:赵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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