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三农 > 正文

11部门部署第二批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工作

2024-03-14 11:58:08    农民日报

新华社北京3月13日电 记者13日从中央网信办获悉,中央网信办、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1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工作的通知》,通过开展第二批试点工作,探索不同区域条件下数字乡村发展路径和方法,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提供有力支撑。

通知要求,建立健全跨部门协调机制和跨层级联动机制,做好数字乡村建设整体规划设计,整合用好相关支持政策和现有资源,以责任落实推动工作落实、政策落实。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培育数字乡村发展良好生态,以信息流带动技术流、资金流、人才流,探索形成社会多元共建新局面。

同时,围绕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快制度、机制、模式和技术创新,积极拓展数字化应用场景,不断增强广大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立足本地发展实际,探索具有区域特色的模式做法,不搞一刀切、齐步走,杜绝“形象工程”,久久为功、有力有序推进数字乡村建设。

通知明确,到2026年底,试点地区数字乡村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乡村信息化发展基础更加夯实,城乡“数字鸿沟”加快弥合,涉农数据资源实现共享互通,乡村数字化应用场景持续涌现,数字经济促进共同富裕作用凸显,乡村振兴内生动力不断增强。

(责编:李茜)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南召县云阳镇:草莓采摘乐趣浓,乡村振兴甜蜜添
下一篇:广西送苗送技术 助农增收致富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