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百秒说·新闻现场|践行“枫桥经验” 激发基层治理活力

2024-01-12 11:02:28    人民网

从北京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到新疆喀拉玛盖法庭;从福建霞浦开展“海上评理”,再到浙江枫桥派出所的“板凳警务”……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矛盾纠纷也被就地预防化解。在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续写出新的亮丽篇章。

在坚持中焕发生机,在发展中发扬光大。作为我国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的一个“金字招牌”,把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必将进一步推动我国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记者:金歆 策划:宋子节、肖聪聪、实习生宋思葳)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亿缕阳光|南北双向奔赴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