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特别关注 > 正文

“高效办成一件事”这份文件将带来哪些便利

潘洁 郝菁    2024-01-17 11:27:00    光明日报

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16日对外公布。这一文件有哪些看点?哪些事项的办理将更便利、更高效?

意见提出,把“高效办成一件事”作为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的重要抓手,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实现办事方式多元化、办事流程最优化、办事材料最简化、办事成本最小化,最大限度利企便民,激发经济社会发展内生动力。

“‘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基础是将多部门办理的‘单个事项’集成为企业群众视角的‘一件事’,关键是‘高效办成’。”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电子政务研究中心主任王益民说。

聚焦企业群众“急难愁盼”,这份文件提出第一批13个重点事项——

其中属于经营主体办事的有8项,包括企业信息变更、开办运输企业、开办餐饮店、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信用修复、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企业注销登记;

属于个人办事的有5项,包括新生儿出生、教育入学、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残疾人服务、退休。

近年来,各地各部门政务服务改革成效不断提升,但从整体看,仍不同程度面临业务不协同、系统不互通、标准不统一、服务不便捷等问题。

“意见抓住了‘一件事’需要各地各部门高效协同办理的底层逻辑,紧扣改革引领和数字赋能两个切入点,将政务服务创新发展推向了一个新局面。”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孟庆国说。

线上线下融合,打造多级覆盖的“一门”“一网”“一线”政务服务渠道——

意见提出,推进线下办事“只进一门”,完善集约高效的线下政务服务体系;推进线上办事“一网通办”,加强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为总枢纽、联通各地区各部门政务服务平台的全国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推进企业和群众诉求“一线应答”,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加强政务服务热线归并。

“统筹‘一门’‘一网’‘一线’三种渠道,推动‘不打烊’的政务服务全覆盖、常态化,有助于系统破解跑多个‘门’、上多张‘网’等问题,推动实现办事方式多元化。”王益民说。

数字时代,“高效办成一件事”离不开数字赋能。意见提出,充分发挥政务服务平台支撑作用,着力提升政务数据共享实效,持续加强新技术全流程应用。

“综合运用平台、数据和技术,打造适合政务服务的场景应用,才能更大程度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黄璜说,意见鼓励探索应用自然语言大模型等技术,优化智能问答、智能搜索、智能导办等服务,更好引导企业和群众高效便利办事。

提升办事体验,推动“集成办”“承诺办”“跨域办”“免申办”——

意见提出,将需要多个部门办理或跨层级办理,关联性强、办理量大、办理时间相对集中的多个事项集成办理,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件事一次办”、“一类事一站办”服务;

对风险可控、纠错成本低且能够通过事中事后监管有效防范风险的政务服务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容缺办理”审批服务模式;

聚焦企业跨区域经营和群众异地办事需求,持续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省内通办、跨省通办,做到就近办、异地办;

全面梳理行政给付、资金补贴扶持、税收优惠等政策条件和适用规则,强化数据归集共享、模型算法和大数据分析支撑,精准匹配符合政策条件的企业和群众,推动逐步实现政策“免申即享”。

“针对企业和群众办事多元化、个性化、便捷化的服务需求,意见以‘集成办’‘承诺办’‘跨域办’‘免申办’为重点,深化政务服务模式创新,推动实现办事流程最优化。”王益民说。

为全面推动政务服务扩面增效,意见提出,增强帮办代办能力,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陪同办、代理办、优先办等服务;丰富公共服务供给,推动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水电气热、网络通信等公用事业领域高频办理的服务事项纳入政务服务中心、接入政务服务平台。

意见给出了两个时间表:2024年,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管理机制和常态化推进机制;到2027年,实现企业和个人两个全生命周期重要阶段“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落地见效。

黄璜表示,落实好“高效办成一件事”,既要看各地标准执行、数据共享、新技术应用等“硬件”条件,也要看各地对政务服务紧迫性认识、工作人员素养等“软件”条件。只有“硬件”和“软件”充分保障,才能真正高效办好每一件政务服务“小事项”。

(责编:汪翠萍)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磨砺收获成长 创新成就梦想
下一篇: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圈”出家门口的幸福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