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人民头条 > 正文

黑龙江省绥化市——

规范小微权力 完善基层治理

2024-01-04 15:24:46    人民日报

本报哈尔滨1月3日电  (记者祝大伟)“你看,现在村务透明,群众对咱的满意度越来越高。”谈起“清廉农村”建设,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火箭镇党委书记赵恒久说。

据了解,去年以来,绥化市以“清廉农村”建设为契机,建立健全乡村监督治理体系以提升治理能力。当地纪委监委不断推动监督触角向基层延伸,结合农村基层实际,出台文件梳理出38项重点小微权力,规范农村党员干部履职行为。目前,全市完善村级“三务”公开目录,已公开各类事项1187项。与此同时,绥化市纪委监委调动各级监督力量,构建全方位监督网络,市、县两级“巡乡联村”延伸巡察,县、乡两级成立监督组深入基层,村务监督委员会等村级监督力量开展实时监督。

(责编:汪翠萍)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西藏政务“软环境” 激发营商“硬实力”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