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人民头条 > 正文

广西开展老年助餐服务试点

2024-01-15 09:52:33    人民日报

本报南宁1月14日电  (记者张云河)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获悉:近日,广西印发《广西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提出开展老年助餐服务试点,优化老年助餐服务布局,扩大老年助餐服务供给,创新发展“移动型”助餐服务,完善就餐运营支持政策,积极构建老年助餐服务网络,以“小切口”撬动“大民生”,不断提高老年助餐服务质量和水平。

《方案》提出,今年广西各地开展老年助餐服务试点,尚未开展老年助餐服务的县(市、区)遴选2个以上基础条件好、老龄化率高、特殊困难老年人多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展先行试点,已开展老年助餐服务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推进,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助餐服务模式。

《方案》要求完善老年食堂、老年餐桌、老年助餐点等基础设施配置,将老年助餐服务设施纳入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多元化提供场地支持,老年助餐服务设施可与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便民商业服务设施、生活性服务业资源统筹利用、共建共享。

有关抽样调查显示,广西22.1%的老年人有助餐服务需求,老年助餐服务已成为最迫切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之一。据统计,目前广西有13个市开展老年助餐服务,共建有老年食堂127个、老年助餐点43个。

(责编:汪翠萍)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广西公布首批红色旅游重点村名单
下一篇:海底有个“云”中心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