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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错时停车有了租赁合同范本

2024-03-05 16:08:31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 张楠)《北京市错时停车位租赁合同》示范文本正在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公示。示范文本明确了错时停车供需双方权利义务,收费价格、收费方式和管理要求,允许停放时段和停放区域,以及双方违约责任等。

示范文本显示,错时停车位既可以是平面车位,也可以是地下车库、停车楼等固定车位,还可以是任意非固定车位。若错时停车位为非固定车位,停车场应当确保在合同约定的时段内,停车人进场后有空车位可停放。若停车人不按规定停放车辆,停车场有权采取锁车、拖车或是黑名单封禁等措施。在停车场允许情况下,停车人也可以将错时停车位转租给第三人。

双方必须明确错时停车位的租赁期限和停车时段的具体时间。合同示范文本将停车时段进一步细分为工作日、周末、法定节假日等不同的时段,在规定时段内可错时停车,超过规定时段则应驶离。一旦超时停车,超时部分将按照临时停车收费标准来执行。如停车人违反超时停车约定的,停车场有权禁止其驶入。

(责编:汪翠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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