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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普惠托育机构名单公布 每月收费1200元至3700元不等

2024-03-06 16:43:46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 孙乐琪)本市正在积极推进普惠托育服务试点,市计划生育协会4日公布本市首批普惠托育机构名单,共58家,每月最高收费3700元,最低收费1200元。

首批58家普惠托育机构中,东城区1家,西城区2家,朝阳区3家,海淀区8家,丰台区2家,石景山区5家,门头沟区4家,房山区3家,通州区6家,顺义区1家,昌平区5家,大兴区4家,怀柔区1家,平谷区5家,密云区6家,延庆区2家。

根据市卫健委、市教委等4部门联合发布的通知,2025年12月底前,本市开展普惠托育服务试点。公办幼儿园、民办普惠幼儿园、普惠社区办园点,托育机构可参与试点。其中幼儿园、社区办园点可提供2至3岁托育服务,托育机构可提供0至3岁托育服务。普惠试点机构园所经认定后,将比照本市现行普惠性幼儿园补助政策享受生均定额补助和租金补助。

相关部门要求,参与试点的机构园所应尊重婴幼儿成长特点和规律,近3年内无违规办托行为,无安全事故发生,无办托风险隐患,未受到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幼儿园、社区办园点在申报前3年内参加本市幼儿园办园质量督导评估的结果为合格;托育机构已在区卫健行政部门备案,按照《北京市托育机构质量评估标准》评级结果为合格。

公办托育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公办幼儿园托班、公办托育机构收费标准由各区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投入、办托成本及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每人每月托育服务费收费标准原则上不高于本区上一年度家庭月均可支配收入的20%。其他普惠托育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民办普惠幼儿园和社区办园点托班、其他普惠托育机构应根据办托成本、补助标准等因素,与区教育或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协商确定收费标准,并与家长签订服务协议。收费项目和标准、服务内容、收退费规则等应以招生简章等方式向家长告知,接受社会监督。

按要求,试点机构园所应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托育服务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范,同一家机构园所不得同时存在普惠和非普惠两种服务标准。各项收费项目和标准应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公示。

(责编:汪翠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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