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人民头条 > 正文

兴安盟温暖工程有“里”有“面”

2024-03-21 15:47:20    内蒙古日报

东北3月,寒意仍浓。在这里,供暖是事关千家万户安居乐业的民生大事,更是政府一张民生必答卷,而考分高低衡量着政府服务能力。兴安盟各级政府始终牢记“只要还有一家一户乃至一个人没有解决基本生活问题,我们就不能安之若素”的殷殷嘱托,在温暖工程中,向百姓递交上了一份高分答卷。

由“达标供暖”向“舒适供暖”转变,为百姓输送源源不断的“暖流”

初春时节,乍暖还寒,乌兰浩特市兴北社区林业小区居民郭海丽家阳台上盛开的鲜花,为这尚未褪去的寒意,增添了一份生机和活力。

“我家处在供热管道的末端,以前冬天家里温度最高也就18摄氏度左右,坐在沙发上看电视还得插上电褥子,再裹个小被,气得我常打12345市民热线电话投诉。”郭海丽说改变始于去年9月,兴安热电公司的维修人员通过管网改造,提升了供热能力。“现在室温每天稳定在24摄氏度以上,家里的花开了,我心里的花也开了。”郭海丽露出了暖暖的笑意。

走进内蒙古能源发电兴安热电公司,滚烫的发电余热从这里奔涌而出,由5台热网加热器、5台热网循环泵、5台热网输水泵接力输送,汇入102座二级换热站,为5.7万余户居民提供暖流。

兴安盟委、行署高度重视供热问题,把百姓的冷暖放在首位。“热源、管线、末端用户为供暖流程的三大主要环节。供不供得上、供得好不好,老百姓的获得感是衡量的唯一标准。”兴安盟委书记张晓兵表示,兴安盟老旧城区地下市政管网老化,供热管道“跑冒滴漏”、换热站功能落后等问题普遍存在。尽管这些问题具有一定历史性因素,但要想高质量推进温暖工程,兴安盟必须多在供热质效提升方面下功夫,在加快建设一批标志性工程的基础上,探索构建精准供热、按需供热的新型智慧供热模式,取得一批突破性成果,真正“打通”供暖“最后一公里”。

2023年12月26日,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公报指出,要实施好对全区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具有支撑性、牵引性、撬动性作用的“六个工程”,温暖工程被列入其中。自治区对温暖工程作出安排部署后,兴安盟闻令而动,迅速响应,加快实施温暖工程,着力从“源-网-站-端”一起发力,加快建设大乌兰浩特地区温暖城市质效提升工程、国家北方地区清洁取暖试点城市项目、科右前旗清洁能源供暖改造项目等一批标志性工程,全面消除故障隐患,全力做好保障服务工作,提升城镇供热水平,努力实现“达标供暖”向“舒适供暖”转变。

2024年,兴安盟温暖工程计划投资18.6亿元,重点从热源保障、热网更新、热力站提升等方面查问题、补短板,将改造既有热源4处、提升近3000万平方米住宅供热质量,新建改建一次管网106公里,改造二次管网257公里,新建(扩建)热力站6座、改造换热站215座,配备大功率移动应急热源车12台。

瞄准瓶颈环节发力,为百姓守住稳稳的幸福

在寒意漫长的北方,房屋的陈旧往往是百姓难抵严寒的最主要原因。为了让处在“神经末梢”的每家每户的暖气暖到群众“心窝里”,功夫往往见于大量细致琐碎的工作中。

2024年1月,兴安盟组织盟旗两级住建部门和供热企业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访民问暖”专项行动,查找群众反映突出的供暖问题。特别是对于投诉比较集中的供暖不到位、室温不达标等问题,主动了解群众诉求,客观掌握供暖情况第一手资料,实地解决城镇供热采暖中的突出问题,保障群众温暖过冬。

兴安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肖启峰表示:“老旧小区供热往往是群众‘吐槽’的多发地。在老旧小区改造上,我们在注重供热管网这样的‘升温’改造的同时,也强化外墙保温这样的‘保暖’工程,全力把这件民生大事办好办实。”温暖工程实施后,兴安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筹各旗县市积极谋划既有居住建筑外墙保温项目,涉及三大片区,施工面积68.9万平方米,涵盖5个旗县市政府所在地。目前,已全部纳入国家发改委节能降碳改造项目储备库,其中,在人口最集中的大乌兰浩特地区实施外墙保温48.5万平方米,冬季最寒冷的阿尔山市实施外墙保温5.1万平方米。

为进一步加快温暖工程建设进度,兴安盟已启动了国家北方清洁取暖试点城市申报工作,编制完成《兴安盟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实施方案(2023-2025)》,谋划了供热管网、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煤改清洁能源、锅炉超低排放改造、生物质热电联产等一批项目,目前已先后赴住建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家能源局进行对接沟通。(记者 高敏娜 兴安盟融媒体中心记者 韩学文 周新育)

(责编:汪翠萍)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山西省财政50.54亿元保障“一泓清水入黄河”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