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人民头条 > 正文

北京:推动公共领域汽车全面新能源化

曹政    2024-04-17 14:32:49    北京日报

近日,市发改委会同市城管委发布《北京市2024年能源工作要点》,提出50项年度重点任务。其中,在强力推进能源关键技术创新应用方面,本市将推动公共领域汽车全面新能源化,到明年要累计推广3.63万辆新能源汽车。

绿色转型

氢能加速在交通等领域应用

在北京,市民生活、企业生产、城市运行所消耗的电力有不少都来自可再生能源。去年,全市外调绿电规模提升至279亿千瓦时,占全市外调电比重首次超三成,全年绿电消纳330.4亿千瓦时。

这也带动北京能源结构持续优化,可再生能源占比提升至14.2%以上,天然气、外调电等优质能源消费占比达到99%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强度继续在省级地区中保持最优水平。

为了让更多绿电点亮北京的灯,一批基础设施也在加紧建设。“今年将坚持可再生能源优先,加强区域统筹协调,积极推动域外绿电基地和通道等重大项目建设,提升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水平。”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披露,今年力争推动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量占能源消费比重达14.8%,优质能源消费比重超99%,可再生能源装机累计达310万千瓦左右,扎实推进坚强韧性、绿色低碳智慧能源体系建设。

为此,本市今年将全力推进重点行业节能管理,推动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节能降耗,有序推进一般制造业疏解退出、转型提质,有效推动数据中心余热利用,大力实施建筑节能新建、改建工程,持续推动交通用能结构低碳转型。

在强力推进能源关键技术创新应用方面,今年将围绕新能源汽车、新型储能、氢能等重点领域,加强能源关键技术装备及核心部件攻关和示范应用;以京津冀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城市群建设为契机,加快氢能制储运加用各环节科研攻关和试点示范,推动氢能在交通、工业、发电等领域的多场景应用;大力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动公共领域汽车全面新能源化,提升补能设施服务能力。

去年底,本市进入第一批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计划到2025年在公务用车、城市公交车、环卫车、出租车、邮政快递车、城市物流配送车、机场用车、特定场景重型货车等公共领域推广新能源汽车3.63万辆。

安全运行

高标准建设数智化坚强电网

北京城市运行和生产生活需要稳定的能源保障。去年,本市“十四五”规划新增调峰热源项目已全部建成,开工建设亦庄500千伏输变电工程,投产天津南港LNG应急储备项目一期工程。

按照计划,今年将高标准建设首都数智化坚强电网,加快实施CBD、亦庄等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开工科学城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完善城镇燃气输配系统,加快天然气门站、调压站及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建设,提升燃气输配系统能力;合理统筹推进京津冀区域热源发展,打通城市热网断头断点,持续提升供热管网设施能力。

惠民保障

重点实施老旧管线更新改造

围绕民生需求,去年本市完成供热管线老化更新改造1008公里、城市燃气管线更新改造420.7公里;稳步推进老旧小区管线改造,完成3万户农村居民“煤改电”工程,实现10.6公里架空线入地。

“今年将继续扎实提升能源惠民力度,重点实施老旧管线更新改造及居民楼房通气,持续推进剩余农村地区煤改清洁能源。”相关负责人说。

记者获悉,今年本市还将着力深化能源重点领域改革,深入推动电力市场化改革,持续深化能源价格改革,完善京津冀绿电交易价格机制。

(责编:汪翠萍)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网络空间安全技术人才可评职称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