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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违规提取公积金5年内不予贷款

2024-05-09 10:00:36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 鹿杨)为进一步规范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打击不法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5月6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开展住房公积金违规提取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其中规定,本市将对“同一套住房在12个月内发生两次及以上交易的”等8种提取情形加大审核力度,存在此类情形的缴存职工需要持申请材料到管理部现场办理。一旦发现存在违规提取行为的职工,5年内将不予为其办理公积金提取和贷款。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住房公积金制度施行以来,提取和使用大幅增长的同时,部分中介机构通过伪造证明材料、虚构租房及购房消费行为等手段,引诱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违规行为也在滋生。

在上述背景下,《通知》明确,受理部门将加大对提取材料的审核力度,对身份户籍、房产交易、社保、婚姻登记、购房贷款等材料真伪进行全面审查;对于提供外省市材料信息的,将开展跨地协查,核实信息的真实性。

尤其针对8种提取情形(见上图表),审核力度会进一步加强。存在这8种提取情形的职工,应持提取申请材料到管理部现场办理。需进一步核查个人征信的,职工应当面签署《个人信息核查授权、承诺书》。

如职工购房行为需进一步核实,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要求职工提供补充材料。但补充材料不足以证明其所购房屋用于自住的话,受理部门将向职工所在单位进行核实,由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与职工一起到管理部现场办理提取业务。核实结果将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

加大审查力度的同时,违规提取的惩戒力度也将加强。对于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责令其全额退还违规提取金额,将个人信息记入不良信息库,且5年内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不予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此外,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明确:“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没有调整,对缴存职工依法合规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没有影响。”

(责编:汪翠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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