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人民头条 > 正文

江苏省“非接触式”社保缴费占比超99%

2024-10-21 16:38:15    新华日报

“现在帮刚出生的宝宝缴社保费太方便了!”10月16日,溧阳市燕山南都小区居民王程在医院根据医生提供的“出生一件事”宣传资料,通过手机端帮刚出生的女儿缴纳社保费,“跟缴水电费一样简单,缴费方便、便民利民!”

江苏共有7500多万社保缴费人。面对如此庞大的人群,传统的窗口缴费方式难以满足需求,应用现代技术手段推进“网上办”“掌上办”等“非接触式”缴费方式,成为提升缴费便利化水平的最优解。

在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后,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不断完善社保缴费渠道,改进社保缴费服务举措,实现社会保险经办和缴费业务“一网通办”、企业社保缴费“网上办”、个人缴费“掌上办”。

“企业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自行申报缴纳;自然人可以通过江苏政务App、江苏税务App以及微信、支付宝等多种渠道,实现缴费线上办理。”省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处副处长汪玲玲表示,目前江苏“非接触式”社保缴费占比超99%。

点点鼠标、动动手指就可以完成社保缴费,这种方式成为江苏社保缴费的常态。不仅可以为自己缴,还可以帮他人代缴。在灌南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宣传活动中,新安镇镇北社区的赵漫就现场完成了代缴操作。“父亲年纪大了,智能手机使用不太熟练,如今在手机上就可以帮他缴费了,十分方便。”赵漫说。

在实现申报、缴费等基本事项线上办理的基础上,江苏税务部门还对接社会综合治理网络,持续提高社保缴费网格化服务能力,方便参保群众缴费就近办理。

“我们将社保费征管融入网格化管理,充分发挥属地管理优势,依托网格保障城乡居民特别是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缴费需求。”省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处处长朱育刚介绍,江苏已在全省8000个村(社区)建立委托代办关系,在手机“掌上办”基础上,实现“村里(代)办”,全面打通服务缴费人的“最后一米”。不仅如此,江苏还依托1.3万多个银行网点,实现缴费服务全省通办。

“我们积极打造社保费‘惠民驿站’并持续推动网点扩围,探索建成‘10分钟便民服务圈’,提供多点可办、就近能办、一次快办的社保事项惠民服务。”镇江市税务局局长叶华说。

“我们在办税服务厅推出‘融e办’窗口,实现简单社保事项1分钟快办;打造‘融e办’小站,‘无柜台、肩并肩、一站式’满足缴费人个性化需求,解决重点疑难事项。”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局长谢寒生说。

“我们在银行设立‘社保金融超市’,把高频社保业务搬到银行柜台,实现社保窗口和银行网点的资源集聚,方便群众‘就近办’。”昆山市税务局局长沈黎亮说。

社保费征缴是社会保障工作的中间环节,前端有赖于人社(医保)部门的参保登记等方面的信息,后端要保障个人权益记录和待遇享受,具有“两头在外”的特点。江苏依托政务服务平台,打通税务、人社、医保等部门数据壁垒,推进“一网通办”“一厅通办”,着力解决“一事进三门、排队排三次”的情况。

在“苏服办”APP上,参保登记、申报缴费、记录查询等跨部门事项可实现线上“一网通办”,缴费人只需在网络平台一次登录就可办理多项业务,实现轻松查社保、指尖办证明。在此基础上,江苏税务部门还通过设置综合窗口、人员共驻、人员互派等方式,推进社保缴费业务和人社、医保经办业务在政务服务中心等“一厅通办”。

“之前办理新职工参保登记、申报缴费工资、社保费申报缴费等业务,要跑社保、税务等不同部门,现在有了‘社保费申报缴费专窗’,实现‘一厅通办’,工资申报、社保费缴纳、退费受理等事项‘一站式’办理,很快就能全部办完。”在南京市浦口区政务服务中心,前来办理参保缴费业务的莫宇婷点赞这一新举措。

省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落实打造效能税务的要求,与人社、医保等部门相互配合、密切协作,持续加强政策宣传,拓宽缴费渠道,为群众提供“一站式”参保缴费等服务,切实让党的好政策惠及每一位参保群众,实现全民受益、全民共享。(王建朋)

(责编:汪翠萍)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打造高能级平台,共谋海洋合作发展愿景
下一篇:南京由点及面全力打造“无废城市”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