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人民头条 > 正文

超序时进度 前三季度江苏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超1880亿元

2024-11-01 16:13:12    新华日报·交汇点

前三季度,江苏公铁水空累计完成综合货运量23.3亿吨、综合客运量8.5亿人次,同比增长3.5%、5.9%;累计完成公铁水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1880.1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85.5%,超过序时进度……

今年以来,江苏省交通运输系统铆足力气扩投资、促增长,加大交通运输领域设备更新推进力度,加快推进“两新”“两重”政策落地见效,全省交通运输经济运行延续回升向好态势,营业性客运高位增长,运输结构调整扎实推进,对外运输通道稳定畅通,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支撑。

重大项目建设全面推进

9月20日,盐城至洛阳国家高速公路宿城至泗洪段建成通车,沿线6个乡镇60万居民实现15分钟上高速公路;9月29日,京沪高速公路广陵至靖江段扩建工程建养总承包项目正式开工;长深高速公路连淮段扩建工程、连宿高速公路徐圩至灌云段等加快推进。

公路项目捷报频传,铁路项目建设也稳步推进。

7月16日,通苏嘉甬高铁苏州北段暨苏州北站枢纽配套工程开工;8月6日,沪苏湖高铁进入静态验收阶段;9月13日,南京北站枢纽工程开工……“轨道上的长三角”加速奔跑,铁龙飞驰的壮美图景正逐步照进现实。

“水运江苏”建设积极推进,苏南运河二级航道整治工程无锡段、常州段开工建设,京杭运河施桥船闸至长江口门段航道整治工程通过竣工验收。

此外,徐州观音机场T1航站楼改扩建建成投运,南京禄口机场三期预可研批复积极推进……江苏全力扩大交通有效投资,让“人享其行、物畅其流”的愿景加快成为现实。

运输结构调整加快推进

处在长三角、长江经济带交汇区域和对外开放前沿的江苏,是全国产业链供应链的重要枢纽。

前三季度,连云港、徐州、淮安充分发挥国际枢纽海港、国际陆港和国家内河主要港口的组合优势,推进主要枢纽间多种运输方式互联互通,连徐淮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在2024年度绩效考评中居全国前列。7月,苏锡通(与上海跨省联合)继连徐淮后再次入选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支持城市。

9月19日,江苏省港口集团、浙江省海港集团签署协议共同推进区域码头股权重组和一体化运营;9月20日,溧阳港与上港集团长三角多式联运(上海)有限公司签署ICT项目合作协议。江苏持续扩大朋友圈,更大程度发挥协同联动效益,凝聚长三角水运发展合力。

江苏运输结构调整加快推进。前三季度全省预计完成集装箱铁水联运量62.8万标箱,同比增长19.4%。同时,积极推进跨里海国际运输走廊建设,连云港港口集团与哈铁快运股份公司、阿克套贸易海港国有股份公司共同签订协议,标志着阿克套港集装箱枢纽项目迈入实施阶段。前三季度全省累计完成中欧(亚)班列1807列,同比增长8.4%。

全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

今年以来,江苏多家企业以大规模设备更新为契机,积极开展储罐更新改造。以南通如皋市某石化储运公司为例,该公司今年计划投入5000万元对储罐进行更新改造,有效降低库区储罐安全风险。

江苏交通运输设备规模体量大,更新潜力大。为此,江苏积极出台政策,有力有序推进交通运输设备更新。

7月,江苏省财政厅、交通运输厅联合印发《江苏省“交运贷”财政贴息实施方案》,按照“政府引导、免申即享、总额控制、严防风险”的原则,对交通运输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和交通物流降本提质增效重点领域中长期贷款给予财政贴息,获得中央财政实施的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的项目可以叠加享受。

9月,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与省有关部门联合印发《江苏省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申领指南》《江苏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申领指南》《江苏省交通运输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等实施细则,加快推进交通运输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工作。预计支持老旧营运货车、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报废更新超过1万辆、资金超过10亿元;拆解更新老旧营运船舶超过1000辆。(田墨池)

(责编:汪翠萍)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打造高能级平台,共谋海洋合作发展愿景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