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艺术 > 正文

现代京剧《弄潮》焕新回归

罗云川    2024-04-23 11:26:20    中国文化报

“海风吹,海鸥翔……我的城,我的港,在我身旁……”当剧末新创的《山海碧连天》吟唱响起,现场观众在回味青岛故事的同时,又一次感受到新时代大国工匠、科技创新的精神力量。

经过打磨、调整,4月18日晚,现代京剧《弄潮》在山东青岛大剧院与观众“重逢”。

该剧由山东省委宣传部、青岛市委宣传部、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共同指导,山东港口集团、青岛演艺集团联合出品,青岛市京剧院演出。

现代京剧《弄潮》原名《东方大港》,2023年4月在青岛大剧院首演。时隔一年,该剧更名后再次在青岛大剧院上演。

作为一部以自动化码头建设诠释新时代工匠精神的现实题材作品,现代京剧《弄潮》主要讲述了山东港口集团青岛港总设计师张连钢及其“连钢创新团队”自主创造世界奇迹——智能无人全自动化码头的坎坷历程。适逢张连钢荣获“感动中国2023年度人物”称号,《弄潮》的上演也是为张连钢及其“连钢创新团队”献上的一份舞台大礼。

首演至今,该剧深入剧场、港口、学校、基层等,已演出40多场,观众数量众多,观演群体多样,为他们带来耳目一新的观演体验。在演出中,该剧不断接受观众、专家反馈,及时打磨、调整剧目细节。编剧王勇数易其稿,导演卢昂在演员表演、调度方面精心打磨,精益求精。

京剧讲究“写意”,贵“虚无”、重“意象”,舞台要最大限度地给演员表演的空间,也给观众以联想的空间。《弄潮》根据现代工业题材的特点,融汇传统京剧美学特色,辅以铿锵有力的音乐、逼真震撼的多媒体舞台设计,虚实相生,以隽永的写意之美,实现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的有机融合。

该剧坚持京剧的主体,以夸张、变形的程式动作为烘托表演、塑造人物、表达情感服务,达到“变其形而传其神”的艺术效果。团队以电脑操作无人码头软件排除障碍时的集体动作,电脑凭空“消失”,做出无实物的虚拟动作,延续了京剧的虚拟写意特性,而进行电脑测算数据、调试的图像通过多媒体技术呈现于舞台大屏,让技术感、智能感扑面而来,进一步渲染了舞台的“科技”氛围,传统美学与现代工业质感结合,让观众眼前出现一个充盈着科技感的现代海港,既不脱离京剧虚拟写意的本质要求,又与剧目内容的气质相吻合,给观众带来了震撼的视觉体验。

《弄潮》从编剧、导演、作曲到主演,汇聚了国内顶尖的主创团队。该剧由国家京剧院院长、中国戏剧家协会副主席、国家一级编剧王勇担任编剧,上海戏剧学院导演系教授、著名导演卢昂担任导演,著名戏曲音乐家、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京剧代表性传承人朱绍玉担任作曲,知名舞美灯光设计师周正平担任灯光设计,中国戏曲学院舞美系教授金卅担任舞美设计,中国国家话剧院胡天骥担任多媒体设计,著名服装设计师王玲担任服装设计。

演员方面,该剧由中国戏剧梅花奖获得者张建峰饰演张连钢,中国戏剧梅花奖获得者王艳饰演张连钢的妻子王晓燕,著名裘派花脸王越饰演张连钢的师傅许振超。

此次演出,青岛市京剧院也派出精兵强将,全梁上坝,众多优秀中青年演员用心经营角色,展示自己的专业才能,显示了青岛市京剧院薪火相传、人才济济的喜人景象。

当晚的演出,张建峰表演张弛有度,演唱一如既往“挂味”;王艳嗓音清亮圆润,表演细腻;王越嗓音宽厚雄浑,表演洒脱大气。全剧人物刻画有力,场次紧凑,加之科技感十足的舞台呈现,吸引了包括青岛港工人在内的众多观众,剧场内不时响起热烈的掌声。

《弄潮》已入选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新时代现实题材创作工程”“新时代舞台艺术优秀剧目展演项目”“第十届中国京剧艺术节优秀剧目”“山东省齐鲁文艺高峰计划重点项目”以及青岛市重点文艺精品扶持项目等。

4月19日,现代京剧《弄潮》专家座谈会举行,听取了季国平、宋合意、王安奎、黄在敏、张关正、罗怀臻、王亚勋、范小宁等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由此可见青岛各方面对该剧的重视。据悉,在青岛演出之后,该剧将于5月中旬再赴北京演出,接受首都观众和专家的检验,力争成为无愧于时代的精品力作。

(责编:赵珊)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让古老杂技文化既火又“活”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