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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借贷,警惕虚假宣传和诱导

本报记者 屈信明    2025-05-26 07:52:29    人民日报

近年来,形式多样的个人贷款服务快速发展,覆盖越来越多场景需求,为消费者购买大件耐用品等减轻资金压力、带来更多便利。同时,也有消费者反映,部分贷款产品存在息费不透明、实际借款成本过高、个人信息泄露等情况,损害消费者权益。哪些“话术”可能存在营销误导风险,消费者如何防范?近日,记者对金融监管部门、专家及业内人士进行了采访。

问:哪些广告语可能隐藏“陷阱”,消费者如何“避坑”?

答:一些贷款引用不真实、不准确的数据资料,虚假或夸大营销,以“免息”“低息”“额度高”等欺诈或引人误解的话术吸引消费者,模糊或隐瞒实际利息费用,诱导消费者过度借贷。

商业银行及互联网助贷业务合作机构应当规范营销宣传行为,遵守国家有关网络营销管理规定。消费者在办理贷款业务时,应认真阅读合同条款,充分了解贷款主体、增信服务机构、增信服务费率、贷款违约后可能增加的息费成本等重要信息,特别需要关注综合融资成本、真实息费水平。

问:有消费者反映遇到不法贷款中介。消费者应如何辨识贷款渠道?

答:不法贷款中介可能会假冒银行名义,自称“某某银行”“某某银行贷款中心”,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打着“无抵押”“无担保”“授信多”“费率低”等幌子,诱导消费者办理贷款,消费者存在被收取高额费用、个人信息泄露等风险。

消费者应通过正规金融机构、正规渠道咨询或办理借款业务,谨防无牌照无资质的不法中介机构。去年底,多家商业银行公开表示,未与任何中介合作,不会委托任何中介代收贷款资料或代办贷款手续,办理贷款的流程也不会收取任何中介费用,同时贷款金额应根据借款人的实际情况综合评估。要警惕那些打着“快速办理消费贷款”“帮你搞定大额贷款”“贷款提额”等旗号的中介,如果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此外,可通过金融监管部门官方网站等渠道核实金融机构资质,通过金融监管总局金融许可证信息系统查询银行保险机构的相关许可证信息。小额贷款公司等也应具备地方金融管理机构发放的经营许可证或者认可的业务资质。

问:一些消费者表示,资金周转困难、还款有压力时,易落入“借新还旧”“债务优化”陷阱。这背后隐藏怎样的风险?

答:不法中介可能在社交平台打着“债务重组”“债务优化”旗号,诱导消费者“借新还旧”或者申请高息“过桥”垫资。这种所谓的“重组”“优化”可能暗藏高额收费陷阱,不法中介甚至会诱骗消费者骗贷,消费者参与其中可能被追究相关法律责任。2024年12月,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警惕不法贷款中介诱导消费者‘债务重组’的风险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警惕不法中介诱导,防范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消费者要警惕不法贷款中介虚假宣传和诱导,充分意识到违规“倒贷”的风险和危害,切勿盲目相信陌生来电、短信、广告传单、社交平台等渠道推送的“债务优化”等信息。消费者要合理评估自身收入水平和消费能力,做好收支筹划,并按照约定用途使用贷款,避免挪作他用,产生违约责任,影响个人征信,甚至承担刑事责任。如对有关业务存在疑问,可通过金融机构官方网站公布的热线等进行咨询核实。

此外,消费者还应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妥善保管个人身份证件、银行卡、金融账户等,不轻易委托他人代办相关手续,避免个人信息泄露或被非法利用、买卖,以防个人财产遭受损失。如发现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要注意保存相关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消费者也要结合自身经济情况和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当的金融产品或服务,例如使用信用卡或贷款类产品时,应考虑借贷成本和还款能力,投资理财产品时,应符合自身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能力。

 

《人民日报》(2025年05月26日 第 02 版)

(责编:张若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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