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地方 > 正文

河南省西峡县:“青少年环境司法+生态科普研学专线”正式启动

2025-06-06 12:07:28   

6月5日,西峡县人民法院联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南阳市文广旅局等多家单位,于老界岭景区举行“南北气候分界线司法保护基地揭牌暨青少年研学专线启动仪式”。这场融合司法实践与生态教育的创新探索,标志着河南省环境资源保护步入“司法+科普+研学”三维联动新阶段。

三级法院联动 构筑生态司法屏障

活动现场,与会人员实地参观了老界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站,听取老界岭国家自然保护区司法保护概况,观摩西峡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成果展示。此次成立的老界岭南北气候分界线司法保护基地,整合三级法院专业力量,通过成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站、设立巡回审判点等方式,将司法触角延伸至秦岭-淮河地理分界线的生态敏感区,为生物多样性保护提供精准司法服务。

研学专线启航 培育未来环保力量

同步启动的“青少年环境司法+生态科普研学专线”立足西峡生态优势,贯彻了“预防性司法+科普教育”理念,融合地理边界科考、生物多样性探寻和文化传承等核心价值导向,通过“生态+文化+法治”的立体化设计,打造“行走的生态法治课堂”,让青少年在山水之间读懂新时代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法治密码。

据介绍,下一步,西峡县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化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建设,推动建立豫鄂陕三省交界区域司法协作机制,把老界岭南北气候分界线司法保护基地打造为全国环境司法实践的示范窗口。(西峡县老界岭景区 梁博)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广西友谊关口岸:今年前4个月进出口货值占广西各口岸总值近五成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