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法治 > 正文

成都金堂法院开展“开学第一课”法治宣讲系列活动

2025-02-21 16:23:15   

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提高未成年人法治意识,近日,金堂法院依托法治校长工作机制,走进校园开展“开学第一课”法治宣讲活动。

工作中,金堂法院福兴法庭联合福兴镇人民政府、福兴派出所、福兴司法所组成联合工作组,前往福兴中学开展“开学第一课,法治护航进校园”活动。活动中,干警代表围绕防止校园欺凌,抵制毒品、性侵害,严防电信诈骗等主题,结合典型案例,通俗易懂地开展授课。同时,为同学们发放了相关宣传资料。

干警代表走进金堂县实验小学,以“网护少年”为主题,通过短视频、图文结合的方式向同学们介绍了网络环境中存在的风险,提升了同学们的网络安全意识。同时,通过互动问答的形式,让同学们对相关法律法规有了初步的认识,并引导同学们增强自我约束和网络风险防范能力。此外,干警代表前往成都师范附属小学(金堂分校),围绕网络安全防护主题,结合典型案例,向同学们讲解了网络环境中潜在的风险,普及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告诉大家要理性用网、健康上网,切实筑牢网络安全防线。

法治校长来到金堂县特殊教育学校,围绕如何应对校园欺凌、防范性侵害、识别诈骗手段以及远离毒品的危害等主题向同学们讲解相关法律知识,引导同学们树立安全意识,提升自我保护能力。

据介绍,下一步,金堂法院将继续延伸司法职能,紧盯青少年法治需求,开展针对性更强、覆盖面更广的普法宣讲活动,用司法力量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蓝天。(成都市金堂县人民法院)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钱进被开除党籍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