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法治 > 正文

哈尔滨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联合开展民生企业专项检查

2025-03-14 15:31:16   

近日,哈尔滨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联合相关行政部门,深入市区内部分超市、药店等民生企业,开展专项检查,切实为群众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将与百姓日常生活紧密相关的食品、药品作为重点检查对象。在超市,执法人员仔细查看各类食品的进货渠道,确保来源正规;对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以及标签标识进行严格检查,坚决杜绝销售过期变质、“三无”食品等违法行为。针对食用油、乳制品、肉制品和冷链食品等重点品类,执法人员逐一核对进货台账和检验检疫证明,全力保障食品来源可追溯、质量有保障。

在药店,执法人员严格检查药品的采购渠道、储存条件和销售记录,严防销售假药、劣药以及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的行为。同时,对店内的医疗器械、保健品也进行了详细检查,要求药店严格依照相关规定规范经营,切实保障消费者用药安全。

民警在检查期间还积极向商家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商家的责任意识和诚信经营理念,督促其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把好商品质量关。对于检查中发现的个别问题,执法人员当场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商家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据悉,哈尔滨市公安局将以此次专项检查为契机,持续强化线索摸排,加大对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不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凝聚强大监管合力,全力维护市场秩序。(哈尔滨市公安局供稿)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江苏省徐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李淑侠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