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紫阳县人民法院以“共享法庭”为载体,邀请市、县两级人大代表、茶企代表等50余人现场旁听一起采茶工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并联动全县17个镇、209个村(社区)综治中心同步开展庭审直播。
采茶工老陈是紫阳县瓦庙镇人。老陈诉称,2023年7月,其在某茶企的茶园里使用除草机作业时,被飞溅的石子击伤左眼,致眼球挫伤,后经鉴定为八级伤残。因与该茶企多次协商赔偿事宜未果,老陈遂于今年2月诉至紫阳法院。
庭审中,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往日交好,老陈受伤后某茶企负责人汪某积极救治,秉承着弥合友邻、化解矛盾的原则,组织双方调解。承办法官协助查明受伤事实,分析事故原因,释明责任承担原则,降低双方心理预期,评估法律风险,给出纠纷化解最优方案。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汪某分期赔偿老陈21万元。(紫阳县人民法院 董以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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