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平利县法院综合审判庭连续成功调解三起涉及同一原告以个人及其公司名义与同一被告的合同纠纷案件,通过高效、灵活的调解方式,快速化解矛盾,实现了案件审理的“三效合一”。
据悉,这三起案件是原告以个人及其公司因合同履行问题,与被告产生纠纷,故向同一被告提起诉讼。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迅速梳理案情,发现三起案件事实清楚、争议焦点明确,且双方当事人均有调解意愿。考虑到被告常年在外地务工,路途遥远,为减少当事人诉累,法官决定采取微信调解方式化解纠纷。调解中,法官充分听取双方意见,耐心释法明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其中,两起案件原告主动撤诉,另一起案件则通过调解书确认了双方的权利义务。
三起案件的成功调解,不仅避免了冗长的诉讼程序,还修复了双方的合作关系,实现了案结事了,生动体现了平利县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落实“调解优先”的工作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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