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法治 > 正文

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依法履职破僵局 十六载房产纷争终落幕

2025-04-08 15:29:04   

近日,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成功调解一起错综复杂、历经十六年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这起案件中,案件承办法官积极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深入探寻矛盾根源,以穿透式审理方式,对案件进行全方位剖析,并采用一揽子调解策略,成功促使双方当事人长期积累的矛盾得以彻底化解,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

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本是多年好友,情谊深厚。2008年,李某及其妻子宋某计划建设一批房屋,张某出于对好友的信任,怀揣着对未来安稳居所的憧憬,分批向李某夫妻支付了5万元购房款,双方郑重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交付时间。然而,世事难料,项目遭遇重重困境,房屋建设最终烂尾,承诺中的房屋交付也化为泡影。​

此后的十六年,张某多次找到李某、宋某,恳请他们退还购房款,都未能成功。随着时间的推移,原本的好友关系也在利益的冲突下逐渐破裂,矛盾不断加深,双方从昔日朋友沦为陌生人。2025年2月,在漫长的等待和失望后,张某无奈之下将李某夫妻诉至法院,一纸诉状中,不仅要求返还购房款,还要求被告支付全部利息,以弥补自己多年来的经济损失和精神煎熬。​

案件立案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与当事人取得联系。考虑到案件的复杂性和双方矛盾的尖锐性,承办法官深知面对面沟通的重要性,于是多次组织双方来到法庭,为他们搭建起平等对话的平台。经过深入调查,承办法官发现,案涉房屋属于“小产权房”范畴,这一事实使得原被告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书在法律层面上归于无效。尽管事实和法律规定都十分清晰,被告应当向原告退还购房款及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但承办法官深知,单纯的判决可能无法从根本上化解双方多年的积怨,只有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才是司法的最终目标。​

最终,二被告一次性退还了原告全部购房款。(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 聂传青 刘蔚)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江西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李明生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