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后,向双方当事人发出了《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书》,旨在通过司法手段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为他们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的成长环境。
据悉,该案涉及尹某某与黄某二人。两人于2004年经人介绍相识并结婚,婚后育有一双儿女。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生活琐事的累积逐渐导致夫妻感情出现裂痕。去年,双方曾向法院提出离婚诉求,但承办法官李官恒考虑到女儿尚年幼,遂劝解双方认真经营婚姻,判决不予离婚。然而,一年后,尹某某与黄某再次来到法院,正式提出了离婚请求。
经过审理,法院判决小女儿由父亲尹某某抚养。但在此过程中,双方的拉锯战对孩子的伤害并未停止。法官积极介入,从孩子的身心健康和成长需求角度出发,耐心调解双方矛盾,最终促使双方在子女探视问题上达成一致意见。
为进一步强化父母对子女的关爱责任,法官向双方当事人发放了《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书》。这份提示书宛如一份温暖的“成长契约”,明确告知父母双方无论婚姻关系如何变化,都应一如既往地关心、爱护子女,给予孩子足够的陪伴与支持。《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书》引导双方理性处理与子女相关的矛盾,避免在孩子面前争吵、指责对方,为孩子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的成长环境。
双方当事人接过提示书后,认真阅读并郑重承诺会放下过去的恩怨,以孩子的利益为重,尽到为人父母的责任,共同呵护孩子健康成长。他们表示将积极响应法院的倡议,为孩子创造一个更加美好的未来。(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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