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陕西省平利县人民法院大贵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因借款引发的亲情纠纷。
原告刘甲(女)与被告刘乙(男)系亲姐弟,2020年,被告刘乙因购房向原告刘甲借款7万元,承诺2023年8月前还清借款。但借款逾期后,经原告刘甲多次催要,被告刘乙一再推诿至今未偿还借款,原告刘甲一气之下将被告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法庭受理该案后,多次电话联系被告刘乙被拒绝,邮寄送达的诉讼材料亦被拒收。为尽快化解纠纷,最大程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承办法官前往被告刘乙户籍地村委会了解情况,经多方打听终于找到被告刘乙,并耐心向其告知相关法律规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沟通,了解到原、被告之间纠纷事实清楚,无较大争议。承办法官遂采取“背靠背”调解方式,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进行单线沟通,引导当事人考虑彼此之间的亲情关系,最大限度降低伤害,配合法院工作,积极参与调解。
最终,被告刘乙同意履行还款义务,并要求法院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调解中,原告刘甲同意宽限还款时间,允许分期还款,并自愿放弃关于利息及诉讼费的主张。(平利县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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