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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太原铁路运输分院:

以高质效司法办案推动铁路不可移动文物保护

2025-04-30 15:38:30   

为保护好正太、京绥及同蒲三条铁路沿线留下了许多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等,4月29日,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太原铁路运输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郑黎明和相关文物行政部门负责人,赴太原市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玉门沟调度站旧址及周边铁路沿线开展实地跟进监督,查看相关文物本体保护及周边环境安全状况。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刘志刚陪同。

山西文化遗产资源丰富,文物保护点密度大、数量多、等级高,做好新时代文物保护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山西作为全国最早拥有铁路的省份之一,1907年,从建设正太铁路伊始,山西先后修建了正太、京绥及同蒲三条铁路,沿线留下了许多具有历史价值的重要史迹、代表性建筑等,标记着中国工业文明发展进程的步伐,承载着丰富的文化记忆。

山西铁检机关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开展铁路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专项监督,联合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全面梳理铁路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数量和保存状况,助力铁路企业排除文物重大险情和安全隐患,加强文物系统性、整体性保护,激活文物传承利用,推动文物资源管理做细做实,以高质效司法办案推动铁路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管理和利用。

郑黎明围绕履职整改措施完善等方面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就案件推进、问题解决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压力和阻力开展深入交流,对履职整改成效进行后续跟进监督。他强调,要推动文物遗址保护综合治理,注重一并改善周边的整体环境,同时要注重从个案中分析研判系统性、普遍性问题,不仅要找准个案问题根源,又要超越案件本身,从个案上升到类案,注重推动形成预防保护与事后追责并举的综合保护机制,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郑黎明表示,山西铁检机关将持续坚持把审前实现公益保护目的作为优先目标,充分发挥督促和协同的制度功能解决公益损害难题,深化细化与文物行政部门、铁路企业的协作配合,持续跟进监督推动协同治理,支持文物价值挖掘阐释、合理有效利用,为更好地“让文物活起来”提供法治助力。(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太原铁路运输分院供稿)

(责编:张若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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