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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宁陕县人民法院江口法庭运用“云上法庭”高效调解一起追偿权纠纷

2025-05-23 11:24:41   

5月21日,宁陕县人民法院江口法庭依托“云上法庭”,线上审理某创业就业服务中心诉张某男、宋某女追偿权纠纷案。远在河南省三门峡市的被告宋某女,通过手机远程应诉。“云端庭审”跨越地域阻隔,践行“数据跑路”便民承诺,实现高效解纷与司法惠民双提升。

据悉,被告宋某女户籍所在地距陕西省安康市宁陕县300余公里。江口法庭在送达应诉材料时获悉该情况,并收到宋某女口头网上开庭的申请后,发现宋某女所陈述情况与事实相符,遂启用“云上法庭”远程程序依法审理。

5月21日,宁陕县人民法院江口法庭经过庭前充分调试准备,与被告宋某女沟通指导其能够运用手机程序。庭审中,依次进行诉辩、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最后悉心指导宋某女在庭审笔录确认、签名等程序及被告认可调解结果环节事项,最终达成调解,由被告在2025年底前偿还原告借款3万元,剩余4.9万元由被告于2026年6月底前还清。

原被告充分表达意见,法官就被告宋某女答辩的在离婚中对债务已作约定为由的辩解意见不予采纳,并予以说明,并就相关法律规定进行释明,取得宋某女理解与支持。在法官的劝说下,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宋某女最终同意共同承担与张某男婚姻存续期间7万余元借款及利息。(宁陕县人民法院供稿)

(责编:张若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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