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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高新法庭当庭调解一起饲养动物致损纠纷案件

2025-05-27 10:14:16   

5月23日,汉滨区人民法院高新法庭运用“调裁结合”机制,快速化解一起因未拴绳犬只伤人引发的健康权纠纷。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调解协议并现场兑付赔偿款,从开庭到履行完毕仅用时1个小时,以“快调快结”模式实现案结事了。

2024年5月30日晚,原告陈某骑行电动车途经某社区内十字路口时,突遭被告王某饲养的金毛犬扑咬致右腿受伤。事发后,陈某前往医院治疗,双方就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等赔偿问题多次协商未果,陈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某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1000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秉持“妥善化解矛盾、修复邻里关系、强化法治引导”思路展开调解工作。庭审过程中,双方围绕视频监控、报案记录、当事人陈述进行举证质证还原案件事实,庭后调解环节法官向被告释明民法典关于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相关规定,同时引导原告从和谐共处邻里关系角度适度调整诉求。

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被告当场赔付原告各项经济损失,原告也自愿放弃其他请求,双方握手言和。(汉滨区人民法院 连丹丹 张曼)

(责编:张若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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